本帖最后由 元朝阳 于 2018-10-15 09:32 编辑
其实,世吴在海外,在海外民主国家,注册一个民间团体,易如反掌,根本不是问题。所以拿世吴的注册问题来说事,纯属短视。因为等到世吴在海外注册好了,他就没话说了,等于自打耳光。道理很简单,民政部也只是拿世吴的注册的事来说世吴涉嫌非法,拿不出其它任何事情来说世吴涉嫌非法,包括拿不出世吴的口号与主张,拿不出世吴借事敛财等等方面的事情来说世吴涉嫌婔法。
之后吴桂宣没有对此发出任何回应,一直保持沉默至今。这只能说,吴桂宣遭受到重创。这个重创看上去港吴给的,其实是吴启文闹出的,因为没有吴启文的议论文,也就没有吴桂宣的评论,从而也不会招致港吴的公告,毕竟这是六年前的事了。所以,可以说是吴启文重创了吴桂宣。但本质上是吴桂宣自己重创了吴桂宣。
因为,无论这事是不是真的,因为吴桂宣自己没有承认,只是港吴单方面说,一般情况下,零口供也可以断案,从吴桂宣的保持沉默来说,似乎是默认了,所以这事似乎是真的,但是吴桂宣在议论吴启文的议论文的时候,忘了这件似乎是真事的事,结果港吴旧事重提,吴桂宣受到重击。这能怪谁呢?!吴桂宣只能怪自己的记忆力不够好。
其实,吴桂宣还有更好的应对方法,那就是直接面对,主动承认(如果是真事的话),表示痛改前非,把收据存根拿出来,如果有私截宗亲善款的话,就把宗亲善款退回来,并表示希望大家监督。这样以来,必然博得大家的赞赏与叫好,浪子回头金不换,认为吴桂宣还是一位值得尊重的宗长,大方而且大气,这事也必将成为当代吴氏文化中的一件美谈,而流传千古。这可是一个大手笔。可惜吴桂宣放弃了这样一个大好的机会,太可惜了。
要知道,如果港吴公告中的这事是真的,大家可以想象一下,当时的吴桂宣是多么地蛮横强硬,认为我就不把收据存根给你,你又能怎么样,而是是碍于宗亲熟人的面子,你能把我怎么样。而且事实正如吴桂宣所料,港吴确实没把他怎么样。只是发一个律师函过去,但律师函又没被理睬,港吴也没有进一步动作。这可能真的是港吴碍于宗亲熟人的面子,没有进一步动作。可见吴桂宣拿准了中国的面子文化,把身边的港吴宗亲当做懦弱的人,把身边的港吴宗亲当做好欺负的人。不过他也是真的欺负成功了。不过事情到了今天,也算是吴桂宣当年的蛮横强硬嚣张霸凌的一个报应。喜欢搬弄中国传统文化的吴桂宣,应该对于因果报应这一词汇不会感到陌生。
当然,这事放到哪一个宗亲会里,哪个宗亲会的宗亲宗长都不会好受,都会感到严重的受到了欺负与霸凌。但如果大家真的讲究中国面子文化的话,也都没有办法。
不过,从《纷繁实录》中看,吴桂宣对港吴公告没有开口,吴锦添倒是对港吴公告开了口,为吴桂宣说话,但吴锦添也没敢明确地说港吴的公告完全是污蔑。不过既然吴锦添出来开口了,港吴就发了第二号公告(http://ddwu.net/dwu/forum.php?mod=viewthread&tid=786),除了继续重申吴桂宣的善款收据存根的事之外,还提到在江西广西捐建小学而不成的事。不过港吴没提这事的当事人是谁,按着港吴谁开口就提谁的风格,这事的当事人应该是吴锦添,当然这只是猜测,等待日后求证。或者说是等待吴锦添再次开口之后,港吴发出第三号公告。
从后来出现的美篇《手机短信里关于港吴公款的交流》(https://www.meipian.cn/1nmbdrhi)中的内容以及里面的评论来看,当事人是在把宗亲尤其是身边的宗亲当傻瓜,只是身边的宗亲不愿意当这样的傻瓜,从而导致捐建小学的这事没有办成。而且,从这两份实录来看,吴锦添在言之无物之时,却虚张声势,嚣张至极,这本来是奸商的惯常手法,不足为奇。当然,这己经把他自己的丑恶暴露无遗。因为港吴在第二号公告中提到有人到香港廉政公署状告吴良民而廉政公署出具吴良民清白证明的事情,可见吴锦添在指责港吴的时候,完全没有事实内容,否则香港廉政公署早就处理了。
就这样的一个把身边的宗亲当做懦夫,一个把身边的宗亲当做傻瓜的两个人,却在以泰伯的名义,打着道德的旗号,搞什么基金会,这真是令人毛骨悚然的事。
这样的人,如果不当众忏悔,洗心革面,表示痛改前非,那么这二人在搞所谓的慈善活动的时候,即使出了钱,也自然会被人们认为是在钓鱼,即使是出了很多钱,也自然会被人们认为是放长线钓大鱼,除此之外,没有第二种可能。
贼敢骂大街,这可不是各朝各代都有的现象。只有本朝才有,可见本朝的悲哀。
其实,这些几千块几万几十万块钱的事,也就是民间团体的贪污现象,比起盗国贼们几亿几百亿的捞钱来说,简直不能比。人们都听说过这样的话:什么是民主,民主就是群众把统治者分成两拨,让他们相互斗,人民得利。什么是专制,专制就是统治者把群众分成两拨,让他们相互头,统治者得利。
可见,如果民间团体为了这些几千块几万几十万块钱的贪污而相互搞来搞去,闹不团结,那么正中了专制统治者的下怀,让那些捞钱几亿几百亿的盗国贼笑得肚子都笑疼了,民间人士完全是纯属上当了,上了专制斱当,纯属中计了,中了专制者的计。
所以说,民间团体要团结。不可以团结吴桂宣吗?可以团结,只要他痛改前非,只是团结他之后,不让他再做收善款的事就行了。不可以团结吴锦添吗?可以团结,只是团结他之后,不理睬他的捐建小学的事就行了。不可以团结把宗亲酒卖给曹会长的人吗?可以团结,只是不让他再管理捐来财物就行了。不可以团结拿五十多万却印了一些书的人吗?可以团结,只是下次印书不找他就行了。不可以团结借了善款不还利息的人吗?可以团结,只是下次不将善款借给他就行了。如果团结这一类人的先决前提条件是他们必须霸凌在宗亲之上,那么这团结这类人的事还是先放在一边吧。
上述这些七七八八,说到底还是民间团体的财务问题,而从这些七七八八的事情的现状来看,民间团体想靠自身的力量,来解决民间团体的公共财务公开透明的问题,是完全无能为力的,是完全无力。要解决这些问题,还得靠国家的力量。比如,习主席说了一句话:民间团体的公共财务细节完全公开透明,这事很好。然后电视台跟进,人大代表举手表决立法,这事就成了,比民间人士把一万字的文章写一万篇,都要管用。这可以说是习主席的话,一句顶一万句。关键在于管用。
实际上,如同以前的说法,党内的问题是社会上的问题在党内的反映。意思是说,如果民风好转了,党风就会好转,然后官风就会好转,于是整个社会整个国家整个民族就好起来了。也就是说,治理民风应该要比治理党风要优先而且更重要,治理党风应该要比治理官风要优先要重要。而治理民风,就要先治理民间团体的风气,做好民间团体的公共财务公开透明的工作,让民间团体有清风,于是整个民间的民风成为清风,这些民间团体不仅包括宗亲团体,还包括商会、工会、同乡会、各种慈善团体、各类宗教团体,把这些民间团体的公共财务细节以立法的形式保证其公开透明,那么,民风清爽指日可待,从而党风清爽指可待,最后官风清爽指日可待,最终是,“黄河清圣人出“的局面指日可待。真的有可能会出现千年圣君的局面了。
如果不能如此,那么,只能靠民间人士对那些要捐款的活动喊出这样的口号:不晒发票就不捐款。不承诺在事成之后100小时之内或1000小时之内晒出办活动所有开支的发票,就不捐款,虽然发票在桥底下一买可以买一大把,但先把发票是晒出来再说,再分辨。民间人士只能靠这样有条件合作的做法,以及没此条件就不合作的做法,来减少这个社会的污浊程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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