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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崇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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沟通为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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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0 22:20:45 | 只看该作者
湖南省吴文化交流协会
考核与奖罚规定

一、考核类别: 考核分为秘书处工作人员考核和理事会成员考核两类;其中,秘书处工作人员考核分为录用考核、晋升考核和年度考核三种。
二、秘书处工作人员考核
1、录用考核:适用于秘书处各部门所有初聘人员,试用期一般为1个月;经考核合格者,正式录用。考核由办公室主任负责;考核合格后,报秘书长审核、执行会长审批,方可录用。
2、晋升考核:秘书处部门领导等岗位空缺时,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可公开竞聘。由秘书长组建聘任评定委员会对参竞人员进行择优评聘。被晋升的人员应符合以下几点:a、忠于职守,工作态度认真。b、服从上级工作安排,思想品性好。c、工作有突出贡献。d、年度考核为优秀。
3、年度考核:每年年终对所有工作员工进行一次年终考核。考核要认真,公开,公平,公正。参与考核者须填写考核表。考核成绩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考核成绩为优秀的,评选为当年的优秀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考核不合格者给予警告处分;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者以作降职或除名处分。年终考核的结果,均由办公室记入该成员的档案中。
三、理事会成员考核
1、所有理事会成员都将进行一次年终考核和评定。考核内容主要为参与协会管理活动,发展会员、壮大队伍,杂志、网站、宗谱撰文投稿三方面。2、每年度将评出10名优秀理事,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考核方式
1、员工考核须填写考核表,由个人考核、部门考核和秘书处考核三部分组成。2、实行层层考核制:员工由办公室主任负责考核,副秘书长和办公室主任由秘书长考核,秘书长由执行会长考核,执行会长由会长考核,理事由常务会长会议考核。
五、奖励
1、奖励范围:表现优秀评为年度优岗者,发展会员成绩显著者,发展文化产业卓越贡献者。2、奖励标准:优岗奖为500元/年度,发展会员按10%左右提奖/年度,发展产业奖为1000元/年度;同时颁发荣誉证书。
六、处罚
1、成员具有下列之一者,给予“免职”处分:假借职权,营私舞弊者;违反国家法令;违法乱纪者;盗窃秘书处财务,挪用公款,故意破坏公物者;不服从上级的指挥调遣,且有威胁行为者;泄漏协会秘密(包括消毁文件),捏造谣言致使协会遭受重大损失者;仿效上级人员签字,盗用公印、信函者或擅用协会名义者;品行不端,经教育不改,严重损坏协会信誉者。
2、成员有下列之一者,给予“降级”或“记大过”处分:经事实证明,领导能力差,不能使业务工作拓展者,应降级。直属主管对所属人员明知舞弊有据,而予以隐瞒、庇护或不报者,极其严重者,应降级,轻微者记大过。故意浪费协会财物或办事疏忽,使协会受损者,看其严重性,给予降级,记大过。不服从安排,或有威胁侮辱上级行为,情节较轻者,记大过,严重可予以降级。未经上级批准,私自执行任务计划且造成损失者。
3、成员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记过”处分:工作态度低劣,对协会还末构成严重损失者;由于过失致使公物损坏者;工作不力,屡诫不改者。
4、成员具有下列之一者,给予 “警告”处分:遇非常事变,故意躲避者;在月份内迟到、早退次数累计达3次以上者;未经上级批准,擅自离岗者;违反秘书处各项规章,制度者。
5、惩处或警告三次等于记过一次,记过三次等于记大过一次,累计记大过两次,应予免职或解雇,同时扣发一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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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0 22:23:16 | 只看该作者
以上也是某人亲自制定的试用期1个月的制度,但自己的写的律师函就是3个月,不知道本身是无赖还是故意颠倒黑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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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4 15:42:15 | 只看该作者
对湖南吴氏总会半年来发生的这些不正常现象!我做为常务理事现在再次呼吁:召开常务理事会,审查所有财务凭证,公布公开审计结果,罢免、撤换执行会长吴增魁,改选新的副会长。完善所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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