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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亲团体的人脉宗旨与给定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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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5 19:55:4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崇让堂 于 2016-5-5 20:01 编辑

宗亲团体的人脉宗旨与给定原则
吴鸣镝

续《试论宗亲团体内部各阶层分析》

      《试论宗亲团体内部各阶层分析》一文主要是表达了一种理念,认为既然宗亲是按共同的血脉祖先的这样一种血缘关系为纽带而建立起来的,宗亲的血缘也就是人脉,宗亲团体的目的与本份(也就是宗旨),就是建立人脉,以血缘为关系的人脉建立起来之后,宗亲团体的任务就全部地完成的了。大家在一起,通过联谊,让熟人愿意介绍熟人的熟人进来,通过熟人介绍熟人的熟人,通过查阅家谱,通过历史资料与文物,寻根觅祖,与更远的宗亲结成血缘情谊,通过清查DNA,对家谱与历史资料中的描述加以证实,以证明自己是哪一支系的子孙,以同宗之情谊而结成广大的人脉。(据称,做一次DNA检测,费用是五百元,做一百人的DNA检测,费用是五万元,而能查一百人的DNA,起码就可以查清十个吴氏村庄的血缘情况了,这比家谱的查对可能更迅速更准确)

      这就是宗亲团体的人脉宗旨,通过家谱文献与DNA检测而建立了人脉。之后事情就简单了,因为这样的亲情,很容易让宗亲团体内部的宗亲成为一个熟人圈,在一个熟人圈中,信息流也就畅通了。信息流一旦畅通,就一通百通,公务信息也好,财务信息也好,自然都透明了,什么事都好办了,正能量也不在是一句口号了。因为骗子只能在不太熟的稍有陌生的人群里面混,在知根知底的熟人圈子里面没法混,所以一般的得手的骗子在成功之后就会到没有人认识他的地方去住。骗局暴露而还在熟人圈子里混的那种厚颜无耻的,毕竟是极少数,而能再混成功的,简直没有可能。比如,在信息通畅的今天,让当初搞十恳会的那个别人再出来号召倡导宗亲捐资集资搞一次联谊会试试,看还会有几个人上当。

      宗亲的人脉建立起来之后,大家成为熟人,各人的兴趣爱好,各人的业务范围,也就相互熟悉了,之后,喜欢文史的,自然就和喜欢文史的聊到了一起,喜欢收藏的,自然就和喜欢收藏的聊到一起,在生意上商业上有关联的,自然也会聊到一起,这种情况,不需要任何人的撮合,不需要任何人出面组织与倡仪,就会天然的出现。用不着搞什么文史会,也用不着搞什么商会。文史是一个课题一个课题的去做,是一个话题一个话题的展开,生意是一笔一笔地做成,善举善事是一样一样地完成,在这样的基础上,自然会形成又一个熟人圈。如果一个话题一个课题也没聊,就搞个文史会或什么论坛,一件善事也没做,就要搞个慈善会,一笔生意也没做,就搞什么商会,还是要收钱的商会,这不是扯蛋吗?真有这个公益心,先把自己的生意分一点给同行中的同宗们去做,再来谈宗亲的商会。做生意有做生意的规律,是一条商脉上的,自然会走到一起来。做慈善的也有各自做慈善的范围和项目,是一个兴趣爱好与利益共享的,也自然会走到一起来。

      所以说,宗亲会的宗旨是建立人脉,人脉一旦建立,信息流一旦打通,什么团体什么圈子就自然而成。可谓功到自然成。这个功是宗亲会的功劳,这个成是宗亲们各自的成就。

      这个局面决不是高喊正能量高喊宗亲情谊就可以强扭在一起而成的。自己在宗亲圈子里做成几笔生意,再谈宗亲们的商贸合作也不迟。有生意机会,人人都会来,不用人来教,不用人来喊口号,如同四川的白蛇传项目,如果这个项目做得漂亮,各方满意,自然会有后面的商业合作,而实际中,这个项目只有口号没有启动,收了钱就不见影子,这也能做成商业联合会,那是见鬼了。同样,有行善积德的途径,善人们也自然会来做慈善,也不用人来教,不用人来喊口号。否则,如同广西融水县山村小学的慈善。这个慈善项目如果做好了做得漂亮,再搞慈善基金,自然就成了。

      按《试论宗亲团体内部各阶层分析》一文的说法,各种活动,有一个基本的原则,就是给钱的定规则。游戏规则不能由收钱的来制定,必须由给钱的来制定。这就是宗亲团体的给定原则(给钱的定规则)。因为任何一个宗亲团体内部,都可分为两拨人,一是给钱的,一是收钱的。如果收钱的来定规则,就失去了公正公平的可能性。给钱的定规则,贡献财力的制定财务规则,这是公正公平的最起码的基础。否则,如同温州大文院的项目,给钱的没定规则,最后也只能强颜欢笑,这种事值得推广吗?

      有了广大的人脉,有了公认的给定原则(给钱的定规则,付出财力的制定财务制度),宗亲会的各项活动完全是水到渠成,红红火火,这是一个完全健康的也能长久生存的宗亲团体,而不是某些个别人捞一把就走,或捞一把也赖着不走的,半死不活的宗亲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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