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深泰中 于 2018-12-9 15:48 编辑
世界吴氏宗亲总会在马来西亚注册之后,世界吴氏宗亲总会从中国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平台网站的涉嫌非法组织名单中移除,世吴成为官方机构认可的合法社会组织,这当然首先要表扬中国民政部。
一、民政部
中国民政部以未经过正式注册为标准,来设定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并公布名单。那么,世吴在注册之后,民政部顺理成章地将世吴从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名单中移除,这是天经地义的事。这说明民政部是一个讲道理的部门,是一个以讲道理为有面子的文明部门,不是一个以“不讲道理的蛮横行径”为有面子的野蛮机构。民政部确立的有关社会组织的法规条例,不仅仅是约束社会组织的,也是约束民政部自己的,民政部并没有把自己凌架于自己制定的法规条例之上,这是一种可喜的现象。而那些把自己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机构团体,人民只会对之嗤之以鼻,而不承认其属于德高望重那一类,只认其为肖小之徒那一类。
比如俄罗斯的普京,虽然总统总理他轮流当,这事虽然成为笑谈,博得世人一笑,但是他起码也做出了一个姿态,表示自己也是在法律之下,而不是在法律之上,从而不被世人嗤之以鼻。
二、换届
世吴在马来西亚注册为社会团体,而不是有限公司,这是一个民间组织,在公民社会,这是一个由民间人士按自由平等的原则而建立起来的社会组织,而不是一个由个人建立的个体户,个体户自然完全可以自封,并完全可以搞终身制,而无需会员推选为候选人以及会员投票选举,以及任期制这一类的事情。个体户从来就不需要换届之说。
社团自然需要一个社会团体所具备的具有可行性的社团章程,包括具备可操作性的选举条例和具备可操作性的任期条例。(可操作性表现在规定了具体的任期日期以及其它的操作时限的具体日期,以及相关的对应处置条款)。世界吴氏宗亲总会成立十年以来,换了五届主席,这是一个标准的社会团体,而且是一个正规的、正经的、正派的、走正道的社会团体,并且不是个体户,与那些打着“国”字头“华”字头的注册为有限公司的各类个体户完全不同。
实际上,社会团体中的任期制,优点之一是社团领袖可以接受众人的评判,社团领袖在任期内的所作所为,公道自在人心,功过自在人心。如果是终身制,对于那些认为“人死如灯灭”的人来说,“我死后哪管洪水滔天”,很容易做一些过头的事情,而且没有做出成绩的动机,整个社团活动死气沉沉。而有任期制的话,会促使社团领袖勤政立功,干出政绩,而且廉政立德,获得声誉。这样更加有利于社团的健康与活力。
那些一言堂而且终身制的个体户民间组织,仅仅是他个人自娱自乐的玩弄自我情怀而己,与真正的正规的、正经的、正派的、走正道的社会团体组织完全不同。这类个体户,如果以社会组织的面目出现,尤其是以打着“国”字头“华”字头的社会团体组织的面目出现,只能说是一个完全不正经的社会团体组织,因为这类社会组织完全不可能有平等自由的组织生活。至于有没有以这些名头来敛财或钓鱼的嫌疑,那是另外一回事。当然,按民间人士的话来说,如果以这种方式来敛财或钓鱼,那也太嗑碜了,是穷得没办法的无赖们被逼无奈才做的事。真正有头有脸有财富的人,丢不起这个脸。
三、财务来源
按一些社会贤士的说法,任何社会组织,无论是做互利互助的事业,还是做慈善公益的事业,只有在具有可操作性的公款公开和财务透明制度明确公布之后,再谈别的事情。在谈目标谈情怀之前,先把这事挑明,这才是正规与正经的社会团体,而不是以目标以情怀来蒙人,那只是臭味相投的人在一起沆瀣一气的钓鱼而己。 人类两千多年来一直存在着的社会团体,只有宗教团体,其中佛教团体和基督教团体是存在时间最长的社会团体,这两个寿命超长的社会团体,是值得其它社会团体尤其是宗亲团体学习的。尤其是在财务方面,更值得宗亲团体学习。
大家知道佛教组织中的财务来源很简单,一是信徒捐赠,一是放贷营收。而信徒对于捐赠的钱粮以及僧团放贷的收入,从来不管不问,从来不要求其财务公开透明。这对于具有高僧大德的佛教团体来说,问题不大,只是在缺乏真正高僧大德的情况下,其团体的衰微或成为笑谈,成为在人们酒桌上受到嘲笑的下酒菜,则难以避免。这一点在今年在福建莆田召开的第五届世界佛教论坛开幕之前,中国佛教界所发生的轰动一时的事情(世界三大语系之一的中国佛教领袖性侵案),大家就可以看得出来。而泰国佛教领袖也因为财务问题,与泰国政府与泰国警方玩起了捉迷藏的游戏。
实际上,佛教善众对佛教徒的捐赠,己经明确地说明是供养,名义上就是供养,本来就是供佛教徒的衣食住行等个人生活之用,所以佛教徒用佛教善众的捐赠来用于改善个人生活待遇,包括购买奔驰宝马等等,完全合理。这与宗亲团体完全不同,宗亲团体中的会员的捐款,是用于发展宗亲事业,名义上不是供养社团领袖,所以社团领袖名义上是无权私用会员捐款的。要用只能象贼一样偷偷地暗中使用,这也是宗亲团体财务不能公开透明的缘由之一。
而基督教的财务来源也很简单,也就是大佬捐赠,对于信徒来说,不但无须捐赠,而且在参加团契聚会等活动之时,还有财物发放与馈赠。虽然在历史上有一段时间,基督教(具体的说是天主教)也向信徒贩卖赎罪券,以此敛财。当然,在贩卖赎罪券之前,实际上也是发放赎罪券,是在十字军东征之前,教会向十字军战士免费发放赎罪券。后来欧洲宗教改革之后,基督教又健康发展起来。
所以,有社会贤士说,宗亲团体也应该象基督教那样,由大佬捐赠,会员们不但不用捐款,而且会员参加活动还有馈赠。这样,社团经费也无须公开透明,只须向捐款的大佬交待即可。而且,宗亲团体与基督教组织不同的是,基督教是宗教组织,有信仰才有组织,而宗亲组织是姓氏组织,有姓氏就可以有组织。同姓中的大佬就可以出资建立一个宗亲组织,出资举办宗亲活动,甚至出资建造祠堂,光宗耀祖,无须财务交待。只有在集资建祠堂的时候,才需要财务透明。这样以来,宗亲活动在远离财务透明的情况下,也会蓬勃发展起来。大佬继续出资,则继续任社团领袖,大佬不出资,就卸任社团领袖,有任期制,更有连任制。有很多大佬都要出资,就各自建立宗亲社团,成为宗亲社团领袖,因为宗亲社团不怕多,宗亲社团领袖也不怕多,越多越好,越多则宗亲活动宗亲事业越发达。如果大佬们愿意集资,那么集资之后,大佬们相互处理财务问题就可以了,与宗亲会员们无关。会员们愿意出来捧场,对于社团领袖来说是光宗耀祖的宗亲活动,会员们就是对社团领袖的最大的贡献与团结。
否则在集资之后又缺乏财务透明,只能如同炮仗一样,一响就散,而且留有遗臭,甚至遗臭万年。这显然不利于宗亲事业的长期发展,更难做到象宗教团体那样成为长寿的社团。如果宗亲团体成为不了长寿的社团,那么,这也确实是辱没祖宗之举了。
以上就是从世吴涉嫌非法,到八个多月之后,世吴成为合法社团的事件中,所引发的一些讨论,请大家继续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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