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9729|回复: 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各姓氏成员谈宗亲会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8-6-10 08:35:4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崇让堂 于 2018-6-10 08:42 编辑

以下是各姓氏的族人在深入讨论宗亲会的问题,每一位都说得很不错,也都提到防范风险防止骗子的问题,但对此都是点到为止,或者是在目前政权的压制下,只仅仅是羞羞答答地提到财务公开问题,不敢从根本上解决关键问题。没有象吴氏宗亲那样旗帜鲜明地浓墨重笔地阐明公共财务公开透明的问题。
吴氏深圳宗亲交流会公务公开方案(讨论稿) http://www.worldwu.com/Article/news/new/201207/13513.html
吴氏深圳宗亲交流会公务公开情况汇报http://www.worldwu.com/Article/news/new/201209/13732.html



试谈宗亲会组织的现状、存在的问题与管理对策

今年以来,很多带有“中华”、“全球”等字号的宗亲会组织被公布为非法组织,一时间成为民间相关人士议论的焦点。宗亲会该不该存在?宗亲会进行的活动到底对社会建设主要的是积极作用还是消极作用?宗亲会是合法的还是非法的?本文将作一些探讨,以供关注此问题的读者群和相关党政部门参考。

    一、宗亲会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我国宗亲会的产生,源于20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之后,受到台湾、香港、澳门以及东南亚华人聚集区宗亲会的影响。

据有的资料介绍,东南亚等地的宗亲会,起源于19世纪前期,至少有150年的历史。至清末民初,随着移民人数的增加有了较大的发展。台湾的宗亲会,到50年代中期,达到367个,国内常见的姓氏在海外基本上都能找出相应的宗亲会或会馆。到现在,这类社团在海外侨团中约占总数的10%,达到940余个。马来西亚是华人移民较早的国家,有数百年移民史。马六甲青云亭(1704年)、槟城广福宫已建300多年。马来西亚华人有600多万,占全马总人口的24i
%,是马来西亚第二大民族,华人人数仅次于印尼、泰国,居第三位。马来西亚亦是华人社团最多的国家。全马共有7900多个侨团,仅百年以上的地缘性社团就有83个,超过200年历史的有马六甲增龙会馆(1792年)、惠州会馆(1805年),槟城广汀会馆(1795或1801年)、增龙会馆(1801年)、嘉应会馆(1801年)等。

    东南亚华人、华侨宗亲会的建立,对世界各地皆有影响,因而宗亲会逐渐在全球很多国家和地区建立。

华人宗亲会主要分布在新加坡、菲律宾、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泰国、日本、韩国、越南、缅甸、老挝、美国、加拿大、墨西哥、哥伦比亚、古巴、秘鲁、委内瑞拉、澳大利亚、南非以及欧洲的一些国家和地区。

    据台湾宗亲谱系学会1985年编印的《谱系与宗亲组织》记载,新加坡有200个宗亲会,菲律宾有110多个宗亲会,马来西亚有4 000个以上的华人宗祠和会馆。

20世纪70年代以后,台湾的宗亲活动进入一个活跃期,它直接推动了世界性华人宗亲活动的开展。据台湾《新生报》统计,1979年全台登记的宗亲会达222个,其中单姓198个,联宗24个。1977年,台湾成立了“宗亲谱系学会”,1978年在台北举办了“宗亲谱系资料展览”,1982年起还到各地巡回展览,并举办多次谱系研讨会,1985年出版了《谱系与宗亲组织》,全面介绍了19个世界宗亲会,58个省市宗亲会的情况,包括姓氏源流等内容。

有不少世界性宗亲会的总会会址都设在台湾。台湾自古以来是中国的领土,绝大多数台湾人民都是从大陆迁移过去的,他们与大陆居民有着血浓于水的亲缘关系,对大陆有着深厚的宗亲感情和念祖情结,他们往往在自己的聚居地建立祖籍祠堂、庙宇。近70年来,海峡两岸虽遭到人为的隔离,但在台湾却掀起了一股宗亲、修谱、寻根的热潮。

海外宗亲会可分为“单姓”、“两姓”和“多姓”几种形式。单姓社团是由一姓族人组成的,如马氏宗亲会、张氏宗亲会等。多姓社团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姓氏族人组成。社团的名称除直冠其姓外,还有一些加上了乡里名称等。如:全球董杨宗亲总会、世界济阳柯蔡宗亲总会、世界至孝笃亲舜裔总会(含陈、姚、虞、胡、袁、田、王、陆、夏、车十姓)、世界至德宗亲总会(含吴、洪、翁、龚、方、汪、苏、周、连、辛、柯、蔡、曹、江十四姓)


由于中国大陆有深厚宗族文化历史土壤,加之台、港、澳、东南亚及世界各地宗亲会组织的推动,中国大陆宗亲(或某姓氏历史文化研究会)于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逐渐产生。如四川贾氏历史研究会,成立于1993年3月,为较早成立带有宗亲会性质的组织,其活动内容与后来的宗亲会组织完全一样,主要功能是组织族人祭祖、修家谱、联络亲情。1993年,中国陈氏宗亲会淮阳总会在河南省淮阳县成立。这也是中国大陆较早成立的宗亲会之一。


2005年有关部门在调查时,发现福建泉州市共有以“某氏宗亲会”名义或以血缘、姓氏为纽带的“研究会”名义成立的宗亲组织有62个。其中,经民政部门正式批准成立的有25个,未经批准擅自成立的37个,以“某氏宗亲会”等名义成立的有39个,以“某氏研究会”名义成立的有20个,以姓氏为纽带成立的“基金会”有3个。

    (说明:上述数据资料来自网络)

21世纪以来,中国大陆各地不少姓氏纷纷建立各种称谓不同的宗亲会,如“世界刘氏总会”、“中华汪氏宗亲会”、“全球徐氏宗亲会”、“大中华全球邓氏宗亲会”、“皇甫姓氏历史文化研究会”、“南阳姓氏历史文化研究会姬姓分会”、“中国窦氏历史文化研究会”等等。

称谓不同,但活动内容基本一致。不过,有的后来成立的历史文化研究会,的确将家族历史、文化研究作为重要内容,组织人力撰写本族发展历史、编修家谱及古往今来人物传记。

    从发展态势看,随着思想禁锢的解放、“极左”年代的结束、改革开放的继续和深入、“坚守中华文化立场”、中华传统文化的复兴,宗亲会的发展方兴未艾。

宗亲会的宗旨,大体相同,弘扬祖德,继承传统,团结族众,加强联系,增进亲情,互相帮助,共谋发展;富强家族,复兴中华。具体活动为:召集族人怀恩祭祖,畅叙亲情,研究家族历史,编修家谱,修缮祖墓,宣讲家族历史,进行优良家风教育,扶危济困,支持政府和社会进行经济、文化项目建设。

    特别指出:很多宗亲会都建有自己的网站,宣传本族的历史文化和现实状况,同时宣传党和国家的重大方针政策。

    这些宗亲会组织,从层级分布看,一般建立在县级以上,乡村级宗亲会所占比例不大。

    从全国宗亲会发展的数量看,与姓氏数量比较,仍然是较少的。县级以上到全国级宗亲会组织,预计在20000个左右。

2015年1月至3月,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组织力量对全国25个省303个村庄8054个农民进行了实证调查。结果表明,传统宗族组织量少但效果显著。在有宗族组织的村庄,62.79%的会定期举行活动,而且60.97%的宗族组织的作用拓展到村庄公共管理领域,参与到村庄公共事务商议、管理或监督中。但是在300个有效样本村庄中,87.33%的村庄没有宗族组织,传统宗族组织在我国大部分村庄已消失,使此类组织所起作用也大打折扣。

从参与宗亲会领导班子的成员的结构看,公务员系统(包括事业单位)以外人员大致占80%,公务员系统大致占20%,但大多为离退休干部,且多为中级以下干部,高级以上干部极少。文化水平大多数为大学以上。

从经费来源看,大多数宗亲会没有固定收入,往往靠本宗族有实力的企业家捐助、支撑,也有相当一部分“逗钱唱戏”,临时集资。有的宗亲会,在尝试发展企业,抽出部分利润用于宗亲会活动的开展。

    从场地看,目前县级以上宗亲会大都还没有像过去的移民那样,建立起自己的“会馆”,办公地址为租用式,具体工作人员极少,大部分没有专职工作人员。

    总的看,中国大陆宗亲会尚处于起始阶段,组织松散、阵地虚无、经费缺乏、管理无规(指法规、政策层面)。

不过,宗亲会的建立,对于基层群众寻找精神家园、精神寄托起到了积极作用。宗亲会活动的开展,对于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推进优良家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文化、经济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

这里举两个支持地方文化经济建设的典型例子。第一例为:河南伊川县有个程园,也称“二程墓”。“二程”即程颐、程颢,为北宋著名理学家。伊川县为了打造程园,苦无经费,后来(2004年)与程氏后裔企业家程道兴合作,程道兴投入巨资1.05亿元对程园进行扩建,收到良好效果。

第二例为:2015年7月,山东兰陵县举办了台湾萧氏宗亲经贸文化洽谈会。会议共邀请到萧氏精英200多人,其中台湾萧氏30多人。取得重大成果:台湾海通跨境贸易有限公司与山东三农物资城有限公司、临沂海大置业有限公司三方共同经营、打造的“三农云商城”农业链电子商务平台。该项目总投资10亿元,其中台湾萧氏投资2亿元。

但是,应当看到,个别宗亲会负责人,由于理论素养不够,法制观念不强,或不熟悉法律条文及党和国家的政策,给宗亲会发展和建设带来了消极影响。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在思想观念上,有的人抱有狭隘的宗族观念,没有处理好宗族、民族、国家三者之间的关系。把家族的利益置于民族和国家利益至上。

    第二、个别地方,发生了以宗亲会名义号召族人参与群体性纷争、械斗的事件。

    第三、有的宗亲会(或研究会、家谱编修委员会等),为了本族人当上村、社区领导,明目张胆干扰基层选举。

    第四、个别宗亲会,利用组织名誉谋取私利。

    但总的看,绝大多数宗亲会在党规、国法许可范围内活动,其社会作用主要是正面的而不是负面的。

    二、要深刻认识宗亲会产生历史必然与社会作用

宗亲会的产生,有其深刻的历史、文化背景和客观必然性,有其合理性和存在价值,党和政府如能正确引导、管理,对社会建设将大有裨益。当然,宗亲会组织也有一定的负面作用,这取决于一个宗亲会组织负责人的人格修养、理论认知、法制意识、掌控能力的水平高低、素养优劣。组织没有问题,不一定有良好社会作用。正如政府组织里某个单位班子出现了问题一样,不能责怪组织,只能撤换人员。

    (一) 要深刻宗亲会产生的历史必然性。

    血缘遗传产生生命个体,生命个体产生族群。因此,宗亲会根于血缘生命。也就是说,有族群,就必然有族群组织。族群可以称为宗族,宗亲会组织也可以称为宗族组织。

人是高等动物,活动性、互动性很强。每一个个人,他不可能长期局限于家庭之内,他会走出家庭之外,与亲人、朋友或其他社会人交流、交谈、合作、共事。诚然,现在社会上各类组织很多,首先是管辖自己的政权、政党组织,其次是宗教与其他各类社会组织。但有些活动内容是宗族以外的任何组织都不能取代的,例如祭祀祖先、编修家谱这些文化活动其他任何社会组织都不能包办代替,只有靠宗族自己。祭祀和编修家谱是一种群体性活动,有群体性活动就必然有相应的组织。除非禁止老百姓祭祀祖先和编修家谱。但如果对老百姓祭祀祖先进行禁止,则不符合现在改革开放形成的文化价值取向,也不符合中国特有的文化传统。老百姓祭祀祖先等同与国家祭祀伏羲氏、炎帝、黄帝、孔子。老百姓祭祀祖先是对国家祭祀活动的呼应,乃整体联动的文化现象,是继承文化血脉精神的好事而非坏事。

    要做这些就必须有一个组织,姓氏宗亲会或文化研究会等等就属于这类组织。一个政党有自己的组织,一个宗族有自己的组织,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旧时代的移民,当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后,纷纷建立自己的会馆,这也相当于宗族组织。

    宗亲会也是经济繁荣之后的必然产物。人们满足了物质需求之后,紧接着的就是精神需要。宗亲会也是适应了人们对家族文化精神的渴望。

古代中国,遍布中国乡村的宗族组织是“族长”体制。一般而言,祠堂(族长体制的办公地点)、族长及其助手、家族公田形成古代中国的宗族组织形式与阵地。现在,一些地方恢复了族长体制,但不多见,而且比较空虚。更多的是以宗亲会组织的形式出现。因此我们认为,宗亲会是对过去族长体制的一种延续和改革。宗亲会与过去的族长体制相比,前者涉及面宽广,后者涉及面狭窄。过去交通闭塞、信息传达速度极慢,而现在,交通和信息传送极为发达。这也说明,宗亲会的产生与社会的变化是相适应的。

    不过,宗亲会组织比较松散,也没有实际权力,远不像族长制那样可以施用“家法”。

宗族组织不独中国有,几乎全世界都有。在日本,尽管其姓氏文化没有中国发达,但现在仍然重视“同族”及“家联合”。所谓“家联合”就是承担作为一个生活单位的家和其他的家,通过生活上的种种联系结合在一起的一个共同体。“家联合”也是一种宗族组织形式。

其实,在欧洲,宗族的影子亦相当浓重,古代中国宗族最高荣誉者、权威者不过是族长,更没有形成阶层,且不稳固,遇到社会巨变便崩溃了。而欧洲在依血缘而演化形成的贵族,产生了贵族阶层,长达几百年,甚至超千年。看看英国那些贵族们,不正是如此吗?在中国“富不过三代”,在欧洲却得到长期延续,相互比较,差异明显,优劣自见。

(二)要深刻认识宗亲会的社会作用。因血缘关系产生宗族。有宗族存在就必然有宗族文化。从事理深层看,宗亲会组织及其活动是氏族文化精神运动之于社会。宗亲会产生的社会作用本质上是氏族文化精神的推动。宗亲会的社会作用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团结、鼓舞人心。古人讲“敬宗收族”,“收族”就是凝聚人心。一个民族需要团结,然民族团结的基础是宗族的团结。没有宗族的团结,哪有民族的团结?民族的团结由国家号召。当然,宗族的团结也可以由国家号召,但对于中国来说,国家之大,宗族之多。把宗族团结起来并非一句空话可以达到目的,其中有许多具体工作要做。而国家不可能做这些具体工作。

第二、宗亲会是最底层群众的精神家园。必须深刻认识到,由于中国的特殊国情,古往今来的宗族具有宗教信仰的意义。此点,还未被学者们广泛发现和深刻认识。这是因为,数千年来,中国不是一个宗教的国度,宗教自古以来都没有形成中国的主流文化、主体文化,统治阶层、知识阶层、普通群众大都不信仰宗教而将儒家作为精神的旗帜。即使到今天,尽管有的宗教在中国发展猛烈,参与人数众多,但与整个人群数量比,信仰宗教的依然是少数。这是我国的特殊历史文化国情。高扬人文精神旗帜,这是一件幸事而非坏事。

一个人需要进入群体之中,寻找精神家园,相互交往、交谈、濡染、浸润,从而丰富生活。宗族组织是一个很好的平台,他们来到这里谈亲情、话桑麻、互相传达各种信息。所以家族组织,成了人们的精神家园。过去人们对祠堂的敬仰,就是一种精神寄托。他和人们去参加宗教组织的作用是基本同质的。从这个意义上看中国的宗亲会组织会显得尤为重要,人们进入宗亲会参加活动,则去参与外来“神教”、“邪教”等不利于社会稳定的非法组织的机率就少得多。这对于巩固中华文化阵地,坚持我们的文化特色意义深远。何况社会大众普遍认为,这些年人们精神散漫,找不到精神寄托。而宗亲会,不就是底层群众的精神家园吗?

或许有人会说,改革开放前几十年几乎没有宗族组织,不是依然过来了吗?的确如此。但需要明白的是,那种“禁锢”里是不是隐藏着深刻的危机?是不是压抑着愤懑与无赖?自绝于历史文化传统、自断祖宗文化血脉是福还是祸?答案无疑的后者。不然为何有改革开放,为何有复兴传统文化以及国学热的兴起?

第三、宗亲会组织属于优秀、先进文化还是落后的封建文化?一提到宗亲会,有的人便不加思索地说这是封建落后文化,应该控制或禁止。他们认为,这是过去的东西,现在时代不同了,应该抛弃。还认为,宗亲会意识狭隘,只为自己宗族谋利益,与社会整个利益存在着冲突。我们认为这些观点是片面的。宗亲会的确带有旧时代的痕迹,但是,是不是凡是旧时代的东西就不好呢?当然不是!有些历史文化行为,不因历史前行而退变,往往是常用常新,千古永恒。那些先进而优秀的哲学思想和各种文化艺术是这样,宗族文化也是这样。宗族文化的核心内容是不忘祖宗、融洽亲情、延续宗族历史(修家谱)等。这些文化意识和行为,在任何历史时代都是先进和优秀的。除非愚者妄自菲薄先人,自断生命遗传血脉,自断宗族文化历史血脉。诚然,不排除有的宗亲会组织具有狭隘意识,有些行为也有带有自私的特点。但我们认为,社会主义时代的人,文化水平普遍提高了,法制意识逐渐增强了,加之宗亲会领导层一般是一批素质较高的群体,相信大多数宗亲会能够正确处理本族与他族及全社会的关系。

第四、为具有中国特色的家谱历史文化贡献力量。中国历史文化的三大支柱是国史、地方志、家谱。这三大支柱,支撑起了中国历史文化的宏伟大厦。尽管日本、欧洲也有家谱文化,但远没有中国丰富和悠久。因此,中国的家谱历史文化成为国外相关学者研究的重要资源,成为海外华人寻根追源的珍贵宝典。家谱历史文化集人种世系传递(属于生命科学范畴)记载与社会风俗、风貌、人物等社会科学记载于一体,形成祖国历史文化的“毛细血管”,极大丰富了中国历史文化的内容。把国史、地方志、家谱结合起来研究中国的历史,才有可能看到历史的真实与全貌。可见,家谱历史文化宝典的重要意义。家谱不仅为研究人类遗传科学提供资料,更为研究社会科学提供详实的事例。

而续修或创修家谱的工作,过去是族长号召,现在是宗亲会(或研究会、族谱编修委员会)号召。修家谱需要经费支出,这需要宗亲会倡导、发动一个家族的人自己解决。这些工作,是当地政府不能代替的。

第五、宗亲会是家风等优秀中华文化的传播平台。从宗亲会活动的内容中可以看到,在纷纷宣扬孝道文化、怀恩文化、爱党爱国文化、家风家教文化等等。不少家谱都组织人力编写本家族历史上优秀的家风典型人物、典型事例,然后广为散发、宣传;编撰本姓氏的历史,得姓来源考证、迁徙分布、发展状态以及千百年来创造的历史文化,印刷成书,以传播后世,影响后人。

历史是人民群众创造的,文化也是人民群众创造的。宗亲会正是组织最底层群众创造文化、书写文化、编纂历史最好的平台之一。政府不投入,人们自觉干,是天大的好事情。作为执政者,对这种现象是给予鼓励、赞扬,还是给予非议甚至禁止呢?我们想,高明的治理者应该是选择前者而不是后者。

第六、宗亲会对社会、经济建设作出了一定贡献。一是港、澳、台、东南亚等地区的华人、华侨通过宗亲会平台,对大陆社会、经济建设作了不少投入。投入范围,大体包括文化、教育、经济等方面。大陆宗亲会产生后,也鼓励本族大企业家支持社会、经济项目。

据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孙先伟学者在《“宗亲会”和宗亲活动现状及对策研究》一文里介绍:“1996年,美国、泰国、香港、台湾等国家和地区70多位华裔邓氏同胞回河南省邓州市寻根联谊,其中香港邓氏同胞还捐款50余万元,于1998年5月在邓州市夏集乡邓营村建起希望小学。河南省濮阳市是‘帝舜故里’和‘张氏祖根地’,2005年以来,濮阳市成功举办了世界张氏、范氏活动和世界舜裔联谊会的活动,取得了引进资金34亿多元的成果。”

    类似例子,前面也已举到。但这些例子只是个别。数额难以统计,但总额起码在1000亿元以上。

    三、对宗亲会组织应坚持“宜引不宜堵”的原则

    站在政府的立场看,不闻不问,放任自流,实非善策;采取“堵”的办法,更是下策。如何促使、保证宗亲会健康发展,我们认为需要把握以下几点。

    (一)对宗亲会组织应采取“宜引不宜堵”的原则。

    如果强制控制宗亲会的建立与活动,与党和国家改革开放政策不相适应,与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坚守中华文化立场”不相适应,与继承优秀文化传统、进行家风家教等具体文化倡导行为不相适应。如果强行禁止,会使人们感觉到又回到了那个令人揪心、烦躁、担忧、不踏实的极左年代。同时,我们在作统一祖国、广泛联络全球广大华人、华侨感情的工作。如果大陆禁止宗族宗亲会的活动,取消其组织,台湾同胞是什么感受?海外广大华人、华侨是什么感受?取缔固然简单,但在政治上却会丢失一些分数。所以,明智的管理决策者,要全面、深入认识宗亲会及其活动问题,是“引”是“堵”应谨慎决策。要善于吸取古人的治政经验,因势利导,主动介入引导管理。明清两朝,国家对宗族组织(族长制度)有丰富的管理成果,值得借鉴。

    (二)宗亲会是什么性质的组织?

宗亲会是宗族成员代表选举产生的引导宗族开展祭祀祖先、交流亲情等活动的非营利性民间组织。从广义看,他属于社会组织的一种。宗亲会不属于社团组织,因为社团组织的特点是会员直接选举制。宗亲会没有会员,只有出席会议的代表参与选举理事会成员。《辞海》中解释社会组织云:“人们为了执行某种社会职能,完成特定目标而建立的共同活动的群体。”宗亲会正是具有这个特征。另外宗亲会还有一个其他社会团体组织不同的特点,前者限于宗族内部,后者面对全社会;前者社会功能弱,而后者社会功能强。从狭义看,宗亲会不是一个完全的社会组织,只是一个实实在在的面对亲人的封闭性宗族组织。

宗亲会对于宗族成员活动具有引领、指导的作用。从形态特征看,宗亲会是宗族成员活动的平台,是一个纽带,通过宗亲会,把宗族成员召集起来。从事活动的主要内容为怀恩祭祖、联络亲情、宣扬优良家风和优秀传统文化、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组织族人编修家谱等。离“集会”这个概念近,离“结社”这个概念远。宗亲会更不以组织名义(身份)介入政治活动。

    宗亲会虽然脱胎于旧时代的“族长制”,但其功能大大弱化,没有制定“戒条”、没有实施“家法”,也没有命令、指挥等等权力,不过是一个松散的亲人聚会的平台罢了。

    海外有多种姓氏联合组成宗亲会的个别例子,大陆目前还没有这样的例子出现。本文不提倡跨越姓氏建立联合式宗亲会。

    从“官”与“民”的概念剖析,宗亲会属于民间组织范畴。

    从我国宪法条文看,宗亲会的建立符合宪法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不过,我国目前将宗亲会组织纳入社团组织对待,第一是不予审批,严格控制,第二是出现之后可以视为非法。

1998年10月25日施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2016年2月6日公布修改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都规定:“成立社会团体,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而宗族没有上级主管部门(此点可以认为宗亲会组织的建立在条例管辖之外)。

    “两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民间组织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办发[1999]34号
)指出:“各地民政部门要严格控制业务宽泛、不易界定的民间组织,禁止设立气功功法类、特定群体(退伍军人、下岗待业人员、打工者等)类、宗族类和不利于民族团结的民间组织以及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悖的民间组织。”

“两办”《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中办发[2016]46号)指出:“完善业务主管单位前置审查。对直接登记范围之外的其他社会组织,继续实行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双重负责的管理体制。业务主管单位要健全工作程序,完善审查标准,切实加强对社会组织名称、宗旨、业务范围、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把关,支持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依法成立。”

但宗亲会组织没有纳入民政部门直接登记管理范围。只有“扶贫、济困、扶老、救孤、恤病、助残、救灾、助医、助学服务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才属于直接登记管理范围。

    宗亲会组织没有主管部门,何况有明文规定实行严格控制,亦不属于直接登记范围,所以要想通过民政部门审批是不可能的。

    不过,在这个问题上,宪法与具体政策产生了抵触。是具体法规和政策服从宪法还是宪法服从具体法规和政策?答案令人尴尬。

    要充分认识宗亲会组织的特殊性,一个是他的相对封闭性,属于宗族内部组织;再一个是与任何组织不同,具有面宽量大的特点。

不要将宗亲会的负面作用看得过大,相信全国各地大多数宗亲会领导班子水平是具备基本素养的,知政策,懂法律,明要害。如果引导得好,对稳定社会,促进社会文明建设是有益处的。

    正因为宗亲会组织有一定的负面作用,所以政府不应隔山观望,而应主动介入实施引导管理。

    (三)宗亲会发展建设的设想。

1、关于宗亲会组织的称谓问题。目前有联谊会、研究会、恳亲会等多种称谓,鉴于宗亲会实际上是宗族成员开展活动的平台和纽带,没有会员,不属于社会团体而属于家族内部的松散指导机构,我们认为宗亲会这个指导机构可以称为“X宗族活动指导委员会”。以示和社会团体相区别。指导委员会只设班子成员,不设立会员。其开展活动仅具有“集会”的意义,而不具有“结社”的意义。在宪法规范的范围内开展活动,无须通过民政部门审批。

2、关于指导委员会的上限与下限问题。我们认为,只宜于建立全国性宗族历史文化研究组织,没有必要建立全国性宗亲会活动组织,因为宗亲活动涉及的人员较多,特别是一些较大的姓,组织全国性的宗亲活动势必规模很大,有劳民伤财之嫌。而采用研究会的形式,可大大降低人员参与数。再说,一个宗族,不宜经常开展全国性活动。如对得姓始祖或宗族伟人举行祭祀仪式,可以组建临时委员会或筹备领导小组。现在的一些宗亲会,号称“中华”、“全球”,实际上是虚有其名,没有办公场地,也没有办公人员。

宗亲会组织的下限,我们认为各个姓氏设在乡、镇为宜,村级不宜设立宗亲会。现在与封建时代不一样,交通快捷、信息畅通,召集乡镇以内的族人比较容易。同时,村级以下,人员素质往往要低一些,文化水准、政策法制意识要淡薄一些。从当前宗亲会组织出现的问题看,往往在村这一级。

    也就是说,宗族活动指导委员会分为省级、市(地)级、县级、乡(镇)级。不设立全国级(或全球级)和村级宗亲活动指导委员会。

    姓氏历史文化研究会设在县级以上,乡镇以下不宜设立历史文化研究会。因为乡镇以下有学术水平、能进行研究的人并不多见。

3、宗族指导委员会班子成员的素质要求。应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明理知法,热爱祖国,热爱民族,热爱家族,把祖国和民族的利益置于家族利益至上,在社会和宗族里有较高声望。团结宗族的目的是促进民族的团结。自觉抵制各种有损于国家和民族利益的思想侵袭(例如邪教及西方敌对势力的颠覆活动)。在职科级以上干部不宜在宗亲会里兼任职务。
    宗亲会应加强自我约束管理,自觉在宪法、法规及党和政府规定的范围内活动。

4、明确宗亲会活动的范围。宗亲会活动总的目标是有益于继承和弘扬优秀中华文化,促进社会文明建设,为“复兴梦”的实现贡献力量。宗亲会的具体活动内容,可限于开展祭祀祖先、交流亲人感情、组织族人编撰家谱、互通信息、互相帮助、互通有无、扶弱济贫(有条件情况下)、支持经济和文化事业发展等方面。宗亲会限于协调功能,可以指导族人制定“公约”,但不赋予制定管束族人的职责。

    (四)建议国家有关部门要制定政策措施,对宗亲会的发展给予指导和引导。


宗亲会伴随改革开放而产生,已经有数十年历史了。“堵”实乃下策,引导、指导方为上策。要充分认识宗亲会与其他社会组织的特殊性,人们热衷于宗亲会,更多是看重血脉亲情,更多的是带有宗教的虔诚,更多的是一种精神向往和追求,而不是看重经济实利。且宗亲会涉及面极广,哪里有族群,哪里就有可能产生宗亲会。所以,作为执政者,对这个庞大群体开展的活动不可等闲视之,应积极介入引导和指导。对宗亲会的组织发展、活动内容、政策法律界限等等纳入法制管理的轨道。对宗亲会的管理国家应出台一个专门性法规,如果法规在短期内不能出台。可以出台一个指导性意见。


同时,我们认为,鉴于宗亲会组织数量庞大,各级民政部门直接管理实属困难,建议在县、市、省、全国建立“中华姓氏宗亲会指导管理委员会”,由各级民政部门直接管理。其性质为社团组织,其工作内容为:了解、掌握各地宗亲会建立与活动情况;对宗亲会活动给予指导、引导;对宗亲会组织调查研究,向党委和政府汇报,并提出相关工作意见和建议。等等。

    (2018年5月上旬)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8-6-10 08:36:10 | 只看该作者

关于宗亲组织的几点思考

近年来,随着物质条件的逐渐丰富,海内外悄然兴起一股寻根问祖的热潮,这股热潮从海外涌现国内,各类恳亲大会、祭祖大典、根亲文化节层出不穷,各类宗亲组织也像雨后春笋办冒了出来。宗亲组织到底是个什么样的组织,以何种形态来运营?笔者带着这些疑问翻阅了有关资料,得出一些结论,供大家参考。
何谓“宗亲会”?
宗亲会是建立在相同姓氏基础上的血缘组织,是源自相同世系的同姓人聚在一起组成的姓氏团体,以团结家族,贡献社会为己任的民间团体。同时,也是接受政府监督、备案的、合法的姓氏社会团体,所以宗亲会的性质是社团。
宗亲会的主要职能有哪些?
宗亲会的职能主要致力于寻根祭祖、族谱续修、修宗建祠、矛盾调解、扶危济困、奖励学子等活动,发扬优良的族规家训,弘扬祖德,启迪后人,爱国、爱家、敦亲睦族、传承先贤懿德、共建和谐社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上的这些职能属社会职能范畴,除了这些社会职能外,宗亲会还有一些文化、经济方面的职能。
主体的社会职能决定宗亲会只能以社团方式运营。
那么以公司或则商会的方式运营宗亲组织可不可以呢?我们不妨讨论一下:
能不能以公司方式来运营宗亲会呢?
答案是否定的!
公司虽有其在运营管理方面方面的高效,但公司作为企业法人,以盈利为其根本目的,而宗亲会的寻根祭祖、族谱续修、修宗建祠、扶危济困、奖励学子等职能都是要耗费大量的资金,与公司的盈利目的完全相悖,所以不能以公司方式来运营宗亲会。
再者,如果将宗亲会与公司等同起来,实则是公司绑架了宗亲会,倘若公司在经营方面出现负面影响,蒙羞的不只是公司,而是整个家族,会让所有的宗亲蒙羞。所以从影响上讲万万不能以公司方式运营宗亲会。
能不能以商会的方式来运营宗亲会呢?
答案同样是否定的!
宗亲会的主要职能是社会职能,讲求寻根祭祖、族谱续修、修宗建祠、矛盾调解、扶危济困、奖励学子等。而商会的主要职能是经济或则商业方面的职能,主要是商业项目上的对接,实现政府与商人、商人与商人、商人与社会之间相互联系,以维护会员合法权益、促进工商业繁荣为宗旨;与宗亲会所致力的职能完全不沾边。所以不能以商会的方式来运营宗亲会。









论宗亲组织建设的现状与对策

作者以切身经历体会总结了宗亲组织建设存在的种种利弊得失。从罗列现象,到解剖问题,再到提出对策,环环相扣,层层递进,有理有据,分析入微,从具体实践的一般感性认识,上升到思想理论的梳理总结,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现实指导意义。第一部分,以形象的笔触揭示了宗亲会出现的“‘围城’现象”,具体描述了参与宗亲会成员形形色色的心态及种种不良现象。第二部分,着重从“不能取得合法的地位”、“没有固定的资金来源”、“形如攥不紧的拳头”这三大制约宗亲会发展的瓶颈问题,深入剖析了宗亲会陷入困境的现象及其原因。第三部分,以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的思维,提出了宗亲组织如何突破困境的建设性思路。
一、“围城”现象
宗亲会组织是海外华侨发明的。想当年侨胞先驱们怀揣一本家谱,抱着一尊孔老夫子像,漂洋过海移居异国他乡,曾过着寄人篱下的生活,也曾创造了一个又一个辉煌。在历经千辛万苦的磨难中,侨胞们需要携手团结,互助互爱,为了维护合法权益,于是成立了同乡会、宗亲会、行业公会、商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改革开放之后,海外华侨兴起寻根热,陆续回国谒祖恳亲、联谊交流、投资兴业,遂把宗亲会这个氏族组织模式传到了国内。盛世修谱。国内从八十年代起,出现修谱热。在海外华侨寻根热与国内修谱热的交替中,在本世纪初,国内又掀起了成立宗亲会的热潮。
著名作家钱钟书先生把婚姻形象的比作“围城”,没有进入婚姻殿堂的想进去,进入之后又想逃出来,欲进欲出,困扰人的一生。如今宗亲会似乎形成了新的“围城”,没有加入这个组织的想加入,加入了之后呢,感觉和想象的不大一样,有违初衷,渐渐失去激情,甚至感到宗亲会圈子里空气污浊,有种想逃出来的感觉。
几年前,很多宗亲见证了各姓氏宗亲会成立时的盛况,轰轰烈烈的筹备,声势浩大的宣传发动,广大宗亲闻讯后,无不欢欣鼓舞,由此推动了各地宗亲组织的建立和各项活动的蓬勃开展。那时宗亲们相见,激动之情溢于言表,热情奔放,质朴纯真,相互之间没有猜忌与芥蒂,实实在在感受到了“天下宗亲是一家”的亲情和友谊。
随着接触面的扩大,宗亲之间见面机会的增多,圈子里的人越聚越众,各种差异化也就慢慢地表现出来,一些思想矛盾和组织管理问题渐渐暴露,不和谐的音符,影响团结的因素,随之凸显,怨气、失望的情绪不断萌生,参与者的热情也随之降低,积极性不断受到挫伤。各地宗亲会似乎面临“兴也勃矣,亡亦忽矣”的命运。
究其原因何在呢?概因加入宗亲会的人员成分复杂,其想法、目的、追求、品位不尽相同。企业界、政界、文化界、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普通族民等,各自所处不同的阶层,其年龄、行业、文化程度、性格特点、环境条件等千差万别。在宗亲会提供的广大舞台上,有的人敏锐地发现市场潜力和商机,于是,就打起了在宗亲中经营谋利的主义;有的人试图利用宗亲会巨大资源一显身手,以期实现人生价值;有的虚荣心作怪,一心想在宗亲会里捞个名头官衔,以提高身价和知名度;也有的宗亲仅仅为了结交同姓朋友,或抱着借机游山玩水的态度……如此等等,不一而足。在宗亲会成员中,存在这样那样五花八门的想法实属正常,也无可厚非,因为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遵循资源共享、互惠互利规则无可厚非。问题在于,面对宗亲会越来越复杂的局面,却难以产生一部具有约束力的有效《章程》,如果有所谓的《章程》,也只不过是虚拟的摆设罢了,起不到任何约束作用。相当多的宗亲仅仅只是一般性的参与而已,或浅尝辄止,有的冒个泡之后,再也不见了。有些人只愿意分享宗亲会带来的红利,却并无一点实际奉献付出之心愿。故而,偌大的宗亲会组织,很难形成统一的思想、统一的目标、统一的意志,以及可共同遵循的思想行为规则,致使宗亲会软弱涣散,缺乏应有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原以寻根问祖,联络族谊,开展谱牒文化和宗族文化研究的初衷逐渐变味了。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相互投缘的人、有共同目标追求的人,渐渐走到一起了;意见不同的人渐行渐远;分高低、论贵贱、划圈子,无形中形成了不同阶层,不同团体、不同派别,甚至,由于思想认识上不同而形成了不同的阵营。最终,联谊性、研究性、非营利性的宗亲会,似乎变成了低级庸俗的名利场。
而如今,在宗亲会圈子里,出现了不同山头,形成不同阵营,你方唱罢我登场,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争论不休,论战不断。一些趋炎附势的人,跟着摇旗呐喊,形成了对垒骂战,搞得那些不愿选边站队的宗亲们,莫衷一是,无所适从。过去表现得很活跃、很积极的宗亲们,大都选择了沉默,或低调应对,或潜水观察,或淡然退出。因为,他们感觉进入这个圈子,其实并没有多大实际意义,既没有个人所追求的事业,更没有自己的利益而言;既左右不了形势,也改变不了现状,只不过是看在同宗共祖的份上,本想尽一点绵薄之力罢了,抑或参与参与而已,干吗要纠结在其中呢?
其实,如果没有进入这个圈子里也无所谓,全国同姓氏的人很多,毕竟进入这个圈子里的人属极少数。而一旦进入这个圈子,不知咋的,还真有一些割舍不下的情结。在郁闷纠结中,不少老会员们最终还是选择了淡出。宗亲会发展到今天这个局面,令人匪夷所思。
二、难以突破的困境
(一)不能取得合法的地位
众所周知,中国是一个地大物博、人口众多、多民族融合、一党执政的国度。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文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国务院颁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也明确指出:“保障公民结社自由,维护社会团体的合法权益,加强对社会团体的登记管理”云云。但在实际操作中,却以限制为主,出现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不相符的尴尬局面。尤其明确规定冠名以“中国”、“全国”、“中华”、“世界”等字样的全国性、国际性社团组织,其登记注册必须由国务院批准。因此,登记注册真正意义上的国际性和全国性民间社团组织几乎不可能获准。那么,在海外(包括台湾、香港、澳门)登记注册的冠以“中华”、“世界”等字样名称的宗亲会社团在中国大陆合法吗?其实,那只适用于所在国或所在地区的法律范围,并不意味着已经取得中国法律的认可。它们在大陆境内的活动仍然受到中国法律的严格限制。海外性质的社团组织在中国大陆境内成立分支机构也是法律所禁止的。所以,国家法律的严格限制,注定了宗亲会难以实现横向区域性、规模化、规范化的发展。
在中国,很多民间组织如:读书会、文学社、宗教团体、老人协会、合唱团、俱乐部、文体爱好者协会、兴趣团体、康复团体、网络组织、联谊会、宗亲会……等,大都没有经过民政部门登记注册。不登记注册并不意味着不存在。黑格尔说过:“存在的就是合理的”,事物有其生存的土壤,就有其活动的空间。据估计,全国范围内没有经过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各类民间组织多达数万之多。
据了解,全国各地宗亲会,除了极个别地区属文化研究性质的获准登记注册外,几乎没有那家宗亲会取得了登记注册的合法地位。安徽孙氏宗亲联谊会在筹备期间,曾几次到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申请登记注册,并托人疏通关系,试图变通注册,该局长实在没有办法说服我们,不得不把具有保密等级的中共中央红头文件拿出来让我们看。中央明文规定了哪些类型的民间组织不予登记,尤其如:老乡会、同学会、战友会、宗亲会等类型的民间组织,绝对不予登记注册的。为什么国家有关部门未给予宗亲会以合法的地位呢?其中缘由不外乎下列原因所致:
1、宗亲会属松散型民间自发组织,粗放型的管理,没有健全的规章制度,缺乏明确的法律界定和有效的法律制约,往往带有相当程度的可塑性和不确定性,不排除向消极方面发展的可能性。宗亲会因其自发性、随意性、多样性,缺乏规范性等特点,易诱发社会不稳定因素。许多宗亲会举行的活动,特别是举办宗族聚会等大型活动,并没有经过相应的报批手续。而人数超过一定规模即属违法集会,一旦出事,违法必究!
2、宗亲会组织开展如续家谱、建祠堂、祭祖扫墓、联谊聚会等活动,从伦理常情上讲无可厚非,但从社会管理角度上看,隐含着众多消极因素。一方面兴师动众,造成劳民伤财,与国家倡导厉行节约背道而驰;另一方面,宗亲会举行有关建祠、祭祀、扫墓等活动,常常与封建迷信色彩相混杂,对国家崇尚精神文明建设有一定冲击。还有一个必须引起关注的问题是,极个别人为了达到个人或小团体目的,打着宗亲会旗号,假借开展宗亲联谊之名,裹胁不知情的群众,骗取宗亲钱财。江西出现个别人欺骗孙氏宗亲们捐款集资,最后被其悉数卷走的案例,这就是有力的明证。
3、宗亲会是同姓血缘关系结成的氏族组织,在一个地区,特别在某些农村里,仍然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势力关系。很显然,放任宗亲会的发展,就意味着助长宗族势力的抬头,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基层政权组织的凝聚力和影响力,个别宗亲组织活动猖獗的地方,甚至取代了基层党组织,给社会管理带来难度,产生一定负面影响。
4、某些宗亲会具有海外宗族关系,凭借境外宗亲雄厚的经济实力和在海外华人中的社会影响力,在为当地招商引资方面曾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值得注意的是,有的宗亲会有着复杂的国际背景,必须严密注视境外某些势力的趁机渗透和利用,以防可能会出现从事损害国家和民族利益的非法勾当。
综上所述,国家不予宗亲会以合法地位自有道理。而宗亲会活跃在灰色地带,既有积极的一面,又显现或隐现出许多消极的一面。宗亲会没有合法地位,既不能大张旗鼓的开展活动,更无法吸引各类人才入会以壮大宗亲会。在宗亲会中,为什么实力派企业家、县处级以上官员、高级知识分子等人才精英加入者寥寥无几呢?很显然,级别身份越高的人,越会从法律角度上思考问题。共产党对民间的事情,可以最大限度的宽容,但是,它不会忘记秋后算账。没有出现大的问题,你好我好大家好,大家同唱一首和谐歌。一旦出现风吹草动,社会局势发生动荡,或发生重大问题,危害到党和国家利益的时候,首先必须追究肇事者、组织者的法律责任。那么,参与其中的共产党员、尤其领导干部必将首当其冲。这就是国家法律无形的约束力和强大的威慑力!
(二)没有可靠的资金来源
俗话说,“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宗亲会一切活动都离不开资金支撑。而宗亲会属于草根组织,没有固定的经济来源,完全靠众筹或捐资方式来维持。宗亲会所需经费,有赖于组织者千方百计的去化缘。资金问题制约着宗亲会的生存状态。
宗亲会开始组建的时候,大家被情所动,一时热血沸腾,本着有力出力,有钱出钱的原则,不乏捐资者慷慨解囊。因此,在组建之初,筹集经费似乎还不是太难。在众人拾材火焰高的气氛中,宗亲会轰轰烈烈的应运诞生了。大会庄严肃穆,参会人员群情激昂,发言讨论者言之凿凿、信誓旦旦。把大会的盛况发到网上、登在杂志上,令人欢欣鼓舞,获得一片祝贺、赞扬之声!但仔细想想,讲排场、论阔气的大会场景,只不过是形式上的造势而已,又有什么实质性的内容呢?
可是,好景不长,一阵热闹之后,如果再次通知开会,不少宗亲却没有当初的那份热情了。再次需要筹集资金时,更没有当初那样的顺当了。参与者也许第一次慷慨,第二次勉强,或许根本就没有了第三次……以后了。宗亲会创办之初所设想的三个主要集资渠道,随着时间的推移也都不那么的通畅了。
1、以会养会难实现
宗亲会创建之初,不少宗亲踌躅满志,以为在宗亲中,政界、商界、文化艺术界,以及各行各业资源丰富、人才济济,利用宗亲会这个平台,可以为宗亲之间开展商贸活动牵线搭桥,撮合成就商业交易或工程项目,凡受益宗亲对宗亲会应给予适当回报。还曾设想过,宗亲会可以利用丰富的资源条件进行经商,以获得之利,保证宗亲会的经费来源。这些良好的愿望只不过是纸上谈兵而已,到如今也没有听说哪个宗亲会得以实现。也倒听说过有的宗亲之间确实达成了商贸交易,但却不见任何人对宗亲会有所反哺馈赠之举。
2、获得企业家的支持并非那么容易
宗亲会都曾把维持正常运转和发展壮大的希望寄于企业家的慷慨捐资。实事求是地说,宗亲会的诞生与生存发展,的确离不开企业家的支持。但是,要获得企业家的支持谈何容易啊!哪个省市都不乏有成功的孙氏企业家。拿安徽孙氏来讲,据了解,上亿资产的孙氏企业少说有几十家之多,可这些大的企业家参加宗亲会活动者几乎没有,慷慨捐资者更为罕见。为什么宗亲会没有感动企业家乐意参与和捐资呢?这里,我们对企业家可能存在种种误解,以为企业家那么有钱,手丫把露一点也够宗亲会用的了,还时常埋怨企业家宗亲观点淡薄,对宗亲会漠不关心。殊不知,企业家的资金也不是天上掉下来、地上捡起来的,更不是大水淌来的,是他们辛辛苦苦经营积攒而来的。企业家在竞争中求生存、谋发展,历尽千辛万苦,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企业家都有自己的事业追求,时常忙得不可开交,哪有闲情雅致参与宗亲会所举行的,似乎是一些闲人、庸人们参与的那些无关紧要的活动呢?企业貌似很有钱,外人哪里知道,企业往往都面临着资金短缺的巨大压力!更何况,企业捐资要“师出有名”,如何走账?用在哪里?使用效率如何?等制约。我们既要对企业家多一些理解,更要从宗亲会自身去找原因。有的企业家曾直言不讳地对我说:给你们捐钱,你们怎么管?怎么用?用在哪里?是啊!我们的宗亲会正因为不是一个合法性的民间组织,连一个正规的银行账号都没有?又没有健全的财务制度,更没有做出什么让企业家们所感动和认可的事情来,人家凭什么舍得把企业的钱拿出来供宗亲会仅仅为了召开联谊会而吃吃喝喝呢?也有些企业家抱着怀疑和任性的态度看待宗亲会组织,他们认为:我凭什么要拿钱出来?拿钱对我的企业有啥好处吗?宗祖在我心中,敬祖自有安排,不需要你们来左右我!如此等等。所以,归根到底是因为宗亲会不是正规组织,没有规范的管理,更没有做出什么像样的事情来。一句话,还没能感动“上帝”!
3、会费难收
宗亲会自身没有创收渠道,也难以获得企业家的捐资。那么,其经费来源主要就剩下收取会费这一渠道了。然而,收取会费也不那么顺利。原因何在?笔者曾经对宗亲会由热变冷的现象做过调查,剖析有些宗亲为什么由积极变为消极,以后不愿再参与宗亲会活动了呢?通过交谈得知,相当一部分宗亲是抱着好奇和试探的心态观察看待宗亲会的。人是趋利避害式高级动物,有选择性的决定自己的行为。美国社会学家马斯洛说过,人类由低级到高级有五个层次的需要: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交需求、尊重需求、自我实现需求。社交需要是最基本的需要之一。参加宗亲会活动的初衷往往是想通过这个平台,了解信息,结交同姓朋友,看看可否满足自我需求。有的宗亲直言不讳地讲,该相聚的也相聚了,该热闹的也热闹了,该认识的也认识了,再参加活动还有什么意义呢?宗亲会举行联谊活动,为宗亲之间相互认识架起了桥梁,一旦宗亲之间认识和熟悉之后,相互对眼的留下手机号码,他们私下里就进行交往了,也就不再需要联谊会这个平台了。由于参加宗亲会活动的热情降低,那么,缴纳会费也就不那么情愿了。再说,宗亲会各地负责人也懒于开口催缴,所以,会员费也难以按期足额的收缴上来。各地宗亲会几乎都遇到了经费难的困扰。只有企业大老板亲自担任宗亲会的会长,或许经费状况要好一些。但是,要让某一企业家长期付出,估计也难以为继。由于资金来源制约,若想把宗亲会红红火火的继续开展下去,困难可想而知。
(三)形如攥不紧的拳头
目前,宗亲会组织的实际状况是:思想上一盘散沙;组织上软弱涣散;制度上形如虚设。犹如手有五指,只有五指并拢,才能掬水捧砂,攥紧成拳,才有力量。一根筷子易折,十根筷子难断。宗亲会形如攥不紧的拳头,怎么能形成凝聚力、号召力和执行力呢?
1、从组织角度上看,宗亲会没有建立健全的组织体系
从会长到会员都是义工,不拿一分钱工资,而且常常还要个人掏腰包。宗亲会理事会普遍没有健全的职能机构,如果有也只不过是虚设而已。省以下宗亲会几乎没有常设机构,多数没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官衔职务罗列了一大串,实际上没有几个干事的。由于没有上级主管部门,也没有各司其职的职能部门,宗亲会一摊子事,实际上都集中在会长、秘书长、常务副会长等极少数几个人的头上。虽有职,但既无权又无钱,疲于应付,碌碌无为,松松垮垮,顺其自然也就成了常态。再加上宗亲会并无法定的建会目标和工作职责,既无监督部门的督查,又无目标考核体系;既无当务之急,也无硬性指标。所以,工作的自主性、随意性、弹性都很大。宗亲会组织也没有建立健全的内设机构,没有建立起一套成熟的运作规则模式,是一个没有规范性、约束力和相当松散的组织。可想而知,这样状态下的宗亲会怎么能产生凝聚力和执行力呢?
2、从个人角度上看,有些宗亲的功利性太强
有些人是出于个人目的参加宗亲会的,夹带着很重的私心杂念,把宗亲会作为可借用的舞台,为我所用,沽名钓誉,患得患失。有些人貌似积极,但个人主义色彩过浓,缺乏集体主义观念,以个人好恶作取舍,合适我的我就赞同或参与,不合适我的我就不赞同或不参与,按照对个人有利没利作为标准,进行投机性选择。如果说,出于个人某些考虑也未尝不可,因为多数人是庶民而不是圣人,趋利性是人的共性。但是,应把个人利益放在适当的位置上,以大局为重,以不损害宗亲会和他人的名利为原则。但是,有的人毫不避讳的打着宗亲会的旗号,为个人和小团体谋利益,甚至把个人和小团体利益凌驾于宗亲会和他人利益之上。有的人丧失道德良知和组织原则,在宗亲中煽风点火,挑拨离间;更有甚者,有人采取欺骗手段,侵占宗亲利益。这些个人主义、自由主义思想行为,不但对宗亲会产生消极影响,损害了宗亲利益,破坏了宗亲团结,也彻底损毁了自身形象。这些人成为宗亲会组织中的投机分子和不稳定因素。
3、从团结上看,不协调、欠和谐的状况令人堪忧
团结的重要性众所周知,勿需赘述。现在宗亲会圈子里不协调、不和谐、不团结的现象突出。异军突起,相互掣肘、互抢资源,各唱各的调,各吹各的号,着实热闹,相互进行着一场无休止的大争论,一时间搞得矛盾丛生,人心涣散,无所适从。当下,宗亲会最关键的问题是缺乏团结一致的凝聚力。
三、出路与对策
分析现状,罗列问题,不是要否定成绩,抹杀宗亲会,而是要去寻求出路与对策。针对上述问题,笔者斗胆提出如下拙见。
(一)修正思路
思路决定出路。通过分析问题,是不是应该检查我们在思想上存在对宗亲会组织的性质、宗旨、目标等在认识上定位不准、思路不清、方向不明的问题。
1、宗亲会的性质
必须对宗亲会的性质有一个理性的认识。在中国大陆,宗亲会是非注册(没有取得合法性)的联谊性、研究性、公益性的服务于宗族的组织。政府默许而不认可,官方媒体一般不予关注,不能涉及政治和从事经济活动,其活动的内容、形式、规模等都要控制在适当的范围内,以防发生危害社会的行为。宗亲会必须服从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在法律范围内活动。宗族事务、形式、规模、范围适当的活动,政府一般不予干涉,超出宗族事务、形式、规模、范围较大的活动,应考虑其合法性的问题,组织者必须慎重行事。
2、宗亲会的宗旨
由宗亲会的性质决定了宗亲会的宗旨。关于宗亲会的宗旨问题,目前尚没有明确的统一的准确的表述。愚以为,宗亲会的宗旨可用十六字概括:“敬祖睦族,传文承风,育才兴业,济善博爱。”即:敬仰祖先,和睦宗族,这是广大孙氏宗亲团结凝聚的基础;传承宗族文化,弘扬家训家风,这是孙氏宗亲血脉相连的根本;培育人才,振兴各业,这是家族兴旺发达的希望所在;修养善行,扶困济贫,以博爱的胸怀,做好家族公益慈善事业,这是宗亲会必须坚持的正确方向。实事求是地确立宗亲会的宗旨,方可用之指导宗亲统一思想,同行共进。
3、宗亲会的目标
性质决定宗旨,宗旨决定目标。性质、宗旨、目标三者是互为前提、互为包容的关系。目标与任务是一致的,目标就是任务,任务就是目标。目标一旦确定,不同阶段的任务也就随之而确定了。宗亲组织目标包含公益慈善和文化研究两大基本任务。宗亲会是一个公益性的组织,只有奉献,没有个人利益。所以,共同的志趣与共同的目标把宗亲组织成员团结凝聚在一起。敬祖睦族、热爱家族是广大宗亲的共同志趣,而共同志趣与共同目标是一致的。宗亲会的总目标是:敬祖睦族,联谊联宗,研究传承宗族文化,努力做好公益慈善,为广大宗亲服务,促进宗族共同发展与进步。宗亲组织应锁定三项基本任务:一是高举名人伟人之旗;二是打好宗族文化研究之牌;三是搭建好联谊交流平台。宗亲组织是联结国内外广大宗亲的桥梁纽带;开展各项联谊交流活动是必要的方式和途径;研究传承宗族文化是工作核心;促进各业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是目的。四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二)改造组织
宗亲组织为什么软弱涣散、一盘散沙呢?除了思想理论基础薄弱外,其功能定位和组织设置不够科学合理。宗亲组织虽属草根组织,但它毕竟是组织。不论是什么性质的组织,都应遵循组织建设的基本规律,按照思想、组织、制度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加强改善组织建设。
1、向小型化、精英化、合法化方向发展
以往的宗亲组织主要是以联谊为目的,所有宗亲不分贵贱高低,都有权利参与,而且似乎参加的人越多越好,组织的规模越大越好,组织名称往往冠以“世界”、“国际”、“全国”、“全省”等,如此把大范围内的宗亲都作为联谊对象,那么,这样的联谊未免是很盲目的,成员素质必然是参差不齐的,需求也是五花八门的,由此组成的联谊团体,可想而知,如何能从组织上、思想上统一和团结凝聚在一起呢?国际性的、全国性的、或省际范围的宗亲会议,不但没有明确性的目标任务,难以保证会议质量和效果,而且与国家法律相悖,容易引起国家有关部门的高度关注,带来社会不稳定因素,甚至出现违法乱纪问题。所以,建议以后,凡联谊性的宗亲组织,应以某支派、某县、某市范围内的宗亲缔结为主,组织形式应趋向于小型化,以本地、本支系的宗亲相互协商修祠、续谱、宗族文化研究等族务为主。虽然家族性、地方性宗亲组织难以取得合法地位,但是,由于务实开展宗族性工作,规模范围较小,一般地方政府不会干预。而省际内、全国性、国际性的宗亲组织不宜成立,成立也不可能获得合法化地位,规模大的联谊大会也不宜组织召开。建议以后应以组织类似于联席性、行业性、文化研讨性的会议形式为宜,重点吸收各地精英代表参加,应精心策划,具有明确的会议主旨和目标任务,如果超过一定人数,须经会议主办地有关部门批准,方可进行。总之,宗亲组织活动,要向小型化、精英化、合法化的方向发展。
2、坚持以研究传承宗族文化为核心
博大精深的宗族文化才是团结凝聚广大宗亲的灵魂和血脉。通过研究传承宗族文化,方能增强各地宗亲之间的归宿感和认同感。这才是宗亲组织各项工作的着力点和落脚点。每个姓氏都涌现出一大批历史名人;每个姓氏都有根亲文化的发源地、文化厚重之地,如宗祠、家庙、祖茔、牌坊、古建等文化遗址,这些都需要我们加强研究、保护、整理和挖掘。近些年来,全国民间自发的宗族文化研究工作不断取得可喜成绩,涌现出一大批热衷于宗族文化的研究者和爱好者,并推出一批研究成果。尤其值得可圈可点的是,谱牒文化研究成果斐然。比如,各姓氏都在陆续编撰出版了总谱、通谱、大成谱,以及姓氏文化系列丛书等,这是前所有未有的历史性创举!对参与编写的各姓氏文化研究者的这种忘我的奉献精神,崇高的宗族责任感和使命感,应给予充分肯定,并向他们致以崇高的敬意!与此同时,博大精深的中华姓氏文化,也正待我们进一步组织力量去挖掘、研究和整理,需要各姓氏若干代人继续努力传承下去,这是各姓宗亲组织义不容辞的责任!宗族文化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优秀的家训、家规、家教、家风,是一个家族兴旺发达的文化基因,应认真加以研究传承,也正是目前中央所希望和大力倡导的。鉴于各地注册姓氏文化组织难度大的实际情况,建议各地可联系挂靠有关合法的文化类社会组织,成立相应的姓氏文化研究专业委员会,或申请注册成立当地各姓氏名人研究会等类型的文化组织,以深入、合法性地开展姓氏文化研究。
3、倡议成立宗族文化研究基金会
经济起基础性、决定性作用,没有经济支撑一切都是空谈。宗亲组织大都遇到没有可靠资金来源的困惑。创作条件注册成立姓氏文化研究基金会,努力为各姓氏文化研究聚义财,办善事,竭诚为广大宗亲服务,这是一条可供选择的途径可走。姓氏文化研究基金会的基本宗旨为:崇尚祖德,博文经武,传承家风,行德积善,凝心聚力,扬吾族威。基金会筹集善款主要用于:对于开展姓氏文化研究取得重要成果、或研究破解难题取得突出贡献者给予奖励;对于保护先祖文化遗产、编撰名人传记、出版姓氏文化书刊、创作影像制品等取得优秀成果者给予奖励;对于收集整理族谱史料,编撰出版总谱、通谱取得重大贡献者给予奖励等。有了基金会做后盾依托,各姓氏文化研究才能获得可持续发展。
(三)呼唤“领头羊”勇于出面担当历史责任
宗亲组织建设和宗族公益事业的发展,关键需要涌现优秀的领导者推动和引领。不是谁有钱谁就可以当宗亲组织的领头羊,更不是谁积极主动、谁占有先机就可以当宗亲组织的领导者。宗亲组织的领导人应具备的基本特征条件是:具有总览全局的思想理论高度;驾驭复杂困难局面的综合能力;磁铁般的凝聚力和人格魅力;孝行天下的大德大爱精神;求同存异、和而不同的团结合作精神;善纳四海之见、敢用各路英才的包容精神和民主作风;百折不挠的坚强意志;坚持真理、修正错误的智慧和勇气……宗亲组织不单纯是需要一个出色的领头羊,还需要一个优秀的骨干群体。宗亲事业不但需要优秀的领头羊来组织领导,更需要一批热心的、有一定组织协调和研究能力的、不图名不图利的幕僚与骨干来支撑。同时,也需要涌现出一大批出于真心,胸怀爱心,坚守从善如流、淡泊名利的平常心,时刻装有敬仰祖宗之心的宗亲们的长期坚持参与和甘愿付出。宗亲组织的领头羊们,需要强化对宗族事业高度责任感、使命感,在思路上、组织上、作风上、素质上、人格魅力上等方面,让广大宗亲信得过。有了优秀的领头羊和一批优秀的骨干,这个宗亲组织方有不负众望的作为!

【作者简介】孙治安,男,安徽淮南人,1858年出生,中共党员,转业军人,曾任第二炮兵某导弹旅宣传科长,国税系统副县级公务员,安徽省作家协会会员,安徽历史文化研究中心研究员,淮南市国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在有关媒体发表各类作品约100万字;2016年出版发行《古韵新风话淮南》地域文化专著,被评为淮南市文化艺术精品图书和安徽省社科普及优秀读物;2017年3月出版发行《帝师家族·寿州孙半城》族史专著,被批准为安徽省社科普及创新项目,被评为淮南市文化艺术精品图书;担任《安徽孙氏志》执行主编。






“以商养会,以会促商”-宗亲领军人共话造血难题


2017年8月19日,北京九亲文化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家文化沙龙第7期——“宗亲组织如何造血”沙龙隆重举行,来自重庆范围的十余位以及两位专程从河南赶来的姓氏联谊会会长、秘书长等宗亲组织领军人物共20余人参加了此次沙龙。

本次沙龙围绕宗亲组织如何造血的核心议题,进行深入的交流和讨论,并分析姓氏宗亲组织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探讨相关解决方案。

沙龙由九亲文化文促部长蒋泷峰主持,在一番介绍之后,九亲文化总经理陈胜为本次沙龙致辞,他介绍了自己一路行来所见到的各个宗亲组织的发展现状,由此介绍了开展本次沙龙的主要目的。他表示姓氏文化宗亲文化是一个落地的文化,九亲将持续通过修谱培训、沙龙、讲座等形式,为大家提供更多的服务与帮助。

随后会上,大家纷纷踊跃发言,将自己宗族的诸多困难和收获都分享给了大家,整个沙龙现场气氛一片热烈。

宗亲会定义

“宗亲会”是建立在相同姓氏基础上的血缘组织,是源自相同世系的同姓人聚在一起组成的姓氏团体。除了自愿加入组织和具有血缘关系、相同或相关的姓氏等基本条件,没有对入会人员有过多的要求和限制。不分男女,也不强调籍贯和血缘上的亲疏远近。

宗亲会的起源

宗亲会,是从19世纪初东南亚华人社会中的“馆、堂、会、祠”发展起来的,以血缘和地缘相结合为特征。当时的范围比较小,规模也不大,并没有固定的组织或制度,人员也较少,只是为了祭祀共同的祖先、调解争执或筹集善款而举行聚会。在其发展的过程中,随着人数的不断增多,才逐渐有了固定的场所、财产、收入、组织、事务,社会地位也相应地提高,带有更强的独立性。随着社会的发展,宗亲会组织逐步在炎黄子孙中传播开来。

宗亲会理念

中国大部分宗亲会以弘扬祖德、敦亲睦族、资助教育、服务社会为宗旨,也有部分宗亲会以孝爱为先,注重修家谱、建祠堂、祭祀祖先、调节纠纷、帮贫济困,传播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

宗亲会发展现状

可以肯定的是,宗亲会增强了族人之间的凝聚力,适应了当前社会的发展需要。一部分宗亲会运营得很好,元老们在成立宗亲会之前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制定了很完善的制度,注重宣传和联谊,有稳定的资金来源,内部也很团结。

然而,大部分宗亲会做的并不好。细细想来,原因如下:缺少资金保障;缺少专业化运营团队和管理工具;缺少专职的宗亲管理团队和执行计划;缺少标准化的会议模式;缺少专业化品牌运营和家族衍生品的开发团队;缺少新媒体、互联网平台的推广等等。

好在,越来越多的人投入到宗亲事业中,关注寻根问祖、修谱续谱、祠堂建设等话题,加入宗亲组织,积极参加联谊活动,贡献自己的力量。

宗亲会下设委员会

宗亲会如果想运营顺畅,应当设置下属委员会,分管不同的方向。比如,家谱研究委员会,主要由本族谱牒文化爱好者组成,他们可以在修谱续谱方面提供专业的指导和帮助;再比如,成立家族企业家协会,由企业家组成,为宗亲会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还可以成立家族艺术家协会,集合本族艺术家及艺术爱好者,提升宗亲会的精神层次;此外,家族文化研究协会也十分重要,由相关人士出面协调当地政府,合作开发姓氏文化项目。各委员会应当定期开展联谊活动,承担好各自的职责,共同为宗亲会的发展贡献力量。

宗亲会持续造血能力分析

很多人认为宗亲文化与商业非黑即白,不能相容,其实这是一个误区。宗亲会运营需要稳定的资金来源,常规的募捐和捐助很多时候难以维持,因此宗亲会的造血功能尤为关键。

家谱国际基于姓氏数据库,可以帮助宗亲会创建专属姓氏平台。平台上搭建商城,有经营能力的宗亲可以在上面开展经营活动。想做创业的,前辈们可以给予指导和帮扶。

宗亲会中的企业家拥有广阔的人脉资源,有能力提供更好的产品和服务,部分经营利润存在基金会中,用于支持本家族事业,惠及每一位族人。






论宗亲组织和宗亲事业
潘吉丁

  我看到《敬告海内外潘氏宗亲书》以后,认为作者敢于把宗亲内部出现的重大问题,提出来,是有勇气的,引起众多宗亲的关注,也是正常的。在此,我也发表自己微不足道的观点。

  一、作者有发表文章的权利,只要不违反法律和政策,我认为每一个宗亲都有言论自由。宗亲事业如果没有言论自由,没有舆论监督,就会出现一言堂、独断专行,会出现财务不公开、不透明,甚至贪污挪用行为。有的宗亲,一旦成为宗亲组织的主要班子成员,就以领导、权威自居,与地方官员平起平坐,在家族中居高临下,对宗亲封官许愿,以族长、宗长发号施令,甚至以文革式的手段,打击和自己立场和观点不一致的宗亲。有的甚至发展到对宗亲进行人身攻击和侮辱人格的地步,与所谓的宗长领导所应具备的素养格格不入。有的想以成立公司为由,想独揽大权,实际上是敛财,为自己所用。从一些会议、修谱、修墓、助学等号召宗亲捐款也看出,有的捐款不是自愿的,纯是一种摊派行为,支出方面有的也是有一些违规行为的,财务不公开、不透明,甚至有挪用行为等等。这些现象都是极其危险的。所以说,绝对权力绝对腐败,就是这个道理。

  二、作者的很多观点我都赞同,是从宗亲团结的大局出发的,没有个人私心和私利。作者突出了两个鲜明的主题,一是宗亲组织要为宗亲服务,二是以荥阳会议即世界潘氏文化研究会第一次会议为基础。我是非常赞同的。当然,很多宗亲组织,其宗旨提出的也是为宗亲服务。但我们如果注意观察,有的目的和动机,是违背为宗亲服务的宗旨的。具体表现在:看重个人地位和权利,由此产生的各种争权夺利的行为,有的为达到某种商业利益目标,以注册成立组织和成立公司为名达到个人揽权敛财的目的等。

  三、关于两个组织的问题。我认为宗亲有在香港注册的权利,也有在大陆注册的权利。至于每个宗亲参加哪个组织,又是宗亲个人的权利。毛泽东同志曾经说过,党外无党,帝王思想,党内无派,千奇百怪。作者所说的两个组织,指的是香港和国内的“世界潘氏文化研究会”。 我还记得2010年12月25日,有15个省(市、自治区)的80多名宗亲代表,在湖南省长沙市蓉园宾馆召开会议,组建成立过中华潘氏宗亲联谊会呢。据了解,香港也有潘氏宗親會,1962年成立,1964年注册为非牟利组织,主席是潘以和。新加坡南洋潘氏总会,1939年成立,但当时名称叫“潘氏公所”。马来西亚也有“雪兰莪潘氏族亲会”,于1976年11月4日正式注册成为合法社团。潘氏宗亲的国际性联谊组织。世界潘氏宗亲总会何时成立,说法有二,一说"潘氏宗亲早已经有了世界总会的组织,并定期举行集会"。但成立时间和地点等不详。另一说法是:1989年10月30日新加坡南洋潘氏总会举行成立50周年会庆时,邀请世界各国各地宗亲1200多人参加,同时举行首届世界潘氏宗亲联谊大会。旨在联络宗谊,扩大团结,发挥互助精神。新加坡国家发展部兼内政部、政务部部长李文献主持仪式,并参观潘氏祖庙。1990年10月在台北举行第2届世界潘氏宗亲联谊大会时,成立世界潘氏宗亲总会,秘书处设在台北。世界潘氏宗亲总会理事长潘维刚女士。菲律宾也有潘氏宗亲总会,永远荣誉理事长潘明元。香港和大陆是一国两制,台湾还没有统一。韩国、越南、菲律宾的潘氏宗亲是外国人。我们的宗亲可以在不同国度、不同背景下实现平等的交流与合作。但要实现天下一统是可望而不可即的事。姓氏既然是一种文化,文化倡导的也是“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在文化领域,出现一些不和谐音符,互相略有微词是正常现象。只有一种声音,一个调子才不正常。当然,我们需要的,应该是只有一个主流,一个主基调。国外有执政党,有在野党,还有多党制呢。潘姓有两个“世界潘氏文化研究会”,没有什么大惊小怪的。有竞争嘛,两个组织虽然同名,但还是有区别的,一个是世界潘氏文化研究会(香港),一个是世界潘氏文化研究会(大陆)。就像一个家族,家族大了,宗亲出现同名同姓是正常的。虽然同名同姓,但不同地区不同个体嘛。有两三个全国性的宗亲组织才好呢,全国的宗亲有选择的余地。可以由各省选出宗亲代表参加会议投票,得票最多的,由这个组织作为领导组织来领导全国的宗亲事业,五年一任,五年以后又可以让各省的宗亲代表来进行重新选择,这才民主呢。在我们贵州,当初我的构想,搞贵州潘氏宗亲联谊会、贵州潘氏文化研究会、贵州潘氏商会,在宗亲联谊、家谱撰写、经济发展各有侧重,共谋发展,共同繁荣。我希望在宗亲活动中,让宗亲也有更多的民主和自由。

  四、番体惠是我们的老大姐,我们应该尊重她。我们都是炎黄子孙,也是华夏民族的组成部分。我们强调要海纳百川,文化研究,不必较真。那么,不管是成立组织,或者开展活动。如果连一个番体惠都不能包容,那就不叫海纳百川了。当然“番”是不能读作“潘”的,至于以什么身份参加活动会议,我相信她本人和组织者会妥善处理的,没有必要拿在台面上来做文章。硬要叫人家加上三点水,肯定是强人所难。我是布依民族,我就读中央民大时,就知道民大也招有一定比例的汉族学生。说明我们国家在强调少数民族发展的同时,也注重各民族的共同繁荣。我们成立布依学会,也有个别少数汉族参加的。只要你热心布依民族的事业,我们都会包容的。姓氏文化理应如此。在有排他性的同时,也理应有一定的包容性。即使当初你是潘姓,但你也可以跟母亲同姓,可以参加你母亲姓氏的宗亲组织和活动的。我历来提倡“三宽”,要宽容、宽松、宽厚。对人对事都应如此。从潘姓的起源来看,有出自姬姓,出自芈[mǐ]姓,出自北方鲜卑族,有台湾高山族相继归顺,被赐姓潘,我们不可能强调是季孙公后裔的才能参加组织和活动吧。又比如,有的潘姓是需要三代才能还祖,现在姓黄,难道就不能让黄姓参加潘氏宗亲活动了吗?或者要让这位黄姓只能作为特邀嘉宾才能参加活动和会议吗?何况,我们潘姓也只不过是百家姓中的一员,我们还需要和别的姓氏进行平等的交流与合作呢。据了解,以前按人口多少排列,潘姓在当今中国100大姓中居在第52位。最近有新的说法,在百家姓排行第43位,人口估计近千万。认识到了潘姓在中国的百家姓中所处的位置,我们才能把握自己的方向。潘姓曾经有过辉煌,也有过灿烂,“一门九进士,六部四尚书”,值得自豪。但我们不能妄自尊大,更不能唯我独尊。

  五、对待宗亲组织和领导,要有一个客观公正的评价。我看过潘卓伟的《致各位宗亲的一封信 正本清源 团结奋进 振兴潘氏》的文章。他说,宗亲组织本是就是一个松散型民间组织,只要经当地民政部门批准即可合法运作,它的存在方便了宗亲的交流联络,共谋发展,充分体现天下宗亲一家亲之情怀。对于宗亲组织和领导个人的评价。我总是认为,千秋功过,自有评说。所以当时引用了一篇古文,用来针对现在两下注册、各组班子的争论,这些组织的是非曲直,领导个人的是非功过,后人自有评说。原文是“王杨卢骆当时体,轻薄为文哂未休。尔曹身与名俱灭,不废江河万古流”。意思是,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王勃、杨炯、卢照邻和骆宾王的作品已经达到极高的造诣。但现在他们的文章被认为是轻薄的,被当今守旧文人哂笑未休。你们这些守旧文人,在历史的长河中本微不足道,因此你们只能身名俱灭,他们却会像滔滔流动的大江长河般,必将名垂千古,流芳百世。在这里,我可以说,对荥阳会议,大多数人都会给予肯定的。对潘可权宗长,他可以称为我们潘氏宗亲的榜样和楷模。我们都只不过是千百万个宗亲中的一员,任何个人都不是历史的评判者。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我们也不能把自己的立场和观点,强加于人,更不能设想让别人总是围绕自己的指挥棒旋转。每个宗亲组织的作用,领导者个人的功过,需要各地区有历史见地的杰出代表来作客观公正的评价。这让人想起一个哲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

  六、我们需要宗亲组织,才能办好宗亲事业。只要大部分宗亲认同,注册合法的,我们应该让这个组织来主导我们的宗亲事业。我第一次所了解潘氏家族的情况,是无意中上了潘喜辉办的潘氏宗亲网。第一次了解的全国性宗亲组织,是世界潘氏第一次代表大会。当时是潘熙江介绍的,潘熙江是我在网上认识的第一个网络宗亲。后来我又在网络上认识了潘立成。我订阅了两期《世界潘氏》。在这本杂志中,我了解到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还曾经给荥阳会议发过贺电。再后来,参加了潘氏宗亲网的会议,四川潘氏文化研究会、广西红水河文化艺术促进会,就这样认识了更多的宗亲。最后在2012年2月19日在花溪主持召开了首次贵州潘氏宗亲联谊会。经历了这些,我深深体会到成立组织、召开会议,组织者的艰辛和艰难。常感叹“书到用时方恨少,事非经过不知难”的道理。所以一看到宗亲组织会议、编辑家谱、修葺祖墓、创办杂志、捐资助学等宗亲事业,我都会对组织者给予应有的尊重和理解,而不会求全责备的。那时的荥阳会议,是2007年9月24日至26日召开的,世界代表团24个,与会330人。可权宗长作了《世界潘氏总谱》目录编排编写进展情况的报告。但后来可能是可权宗长辞世的原因吧,世界潘氏文化研究会活动太少。我反而看到广西、湖南、福建、湖北、四川、广东等省的宗亲活动搞得倒有声有色。再后来,又看到中华潘氏宗亲联谊会的出现。我们贵州经济薄弱,活动滞后,没有太大的发言权。对全国性的宗亲组织,只要有利于宗亲事业的,我们都积极参加。直到今年又看到北京潘氏联谊会的成立。我想能有这么多重量级的宗亲,在首都成立宗亲组织,也不容易,最后发了一篇祝贺式的信。但最近看到的北京会议,吵吵闹闹,沸沸扬扬。了解下来,与荥阳会议背道而驰,没有连续性。召开世界性的会议,到底有几个省的宗亲代表参加,5月19日的会议纪要中提到的贵州,到底贵州的代表是谁,他是否代表贵州,我们不得而知。当时荥阳会议时,你们自己定的30个名誉会长副会长,有几个知道,37个会长副会长(可权宗长除外),34个委员,22个秘书处、财务处、监察处人员,还有50个文史委成员呢,有几个参加会议。这些都是当年你们自己在会议上定下来,在《世界潘氏》公布过的呀。难道当时成立的组织是儿戏。我以为世界潘氏文化研究会在荥阳成立以后,会注册合法,公开活动,名正言顺。但今天看来,是让人有些失望。这让我想起过去有人对我说的话,“外国人办事之前虽然吵得一塌胡涂,但执行起来不拆不扣;中国人办事前不吵不闹,但执行时会是一纸空文”,“中国人的竞争是挖墙脚拆后台,外国人的竞争是通过努力超过别人”。我所说的允许多个组织的存在,是希望在这些组织中,能让宗亲选择一个组织来领导。我所想要的也不是无政府主义和自由主义的作法。而且,我希望我们的领导组织是注册合法的。因为没有注册合法,就是非政府组织,或者叫非法组织。何况,注册合法,也要依法活动。千千有个头,万万有个尾。有一个注册合法的宗亲组织,来开展宗亲活动,我想这也是我们广大宗亲的愿望。

  七、成立宗亲组织,在领导班子中安排当政的高级领导干部担任职务的,要先征得宗亲本人的同意,要两厢情愿,不要一厢情愿。有的宗亲组织,建立班子,只要知道宗亲在行政上的职务,不分青红皂白,也没有征求本人意见,未经本人同意,就安上领导的名字,个人认为作为筹备草案可以理解,作为公开正式的组织班子,是违反组织纪律的,拉大旗,作虎皮,不仅不道德,而且会触犯法律的。如果你成立的宗亲组织是非法的,有一天国家对这类组织进行取缔打击,不仅牵连你本人,还会连累宗亲领导。宗亲领导事先不知,还要替你背黑锅。有的宗亲可能不以为然,我却为这些人捏一把汗。我们成立宗亲组织,也不能随心所欲啊。有的宗亲认为注不注册无所谓。事实可能不是你所想像的。我们国家经历了35年的改革开放,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改革开放也给我们创造了宽松的环境。公民的言论自由,还提倡编家谱,修方志,撰史书。但我们也要看到,政府也注意到一些非法组织,已经威胁到国家的政权和社会的稳定,以及经济的发展。我参加过研究非政府组织会议,了解我们国家非政府组织的泛滥。在一些基层,有的国外机构,通过一些捐款等渗透方式。有时老百姓只听他们的,而不听政府的。有的非法组织,甚至带有黑恶势力的性质,侵害百姓利益,到了无法无天的地步。希望我们宗亲一定要守住法律和政策这条底线。

  八、成立宗亲组织,建议多吸纳在家谱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学者、热爱宗亲事业的企业家、对宗亲事业比较关心的宗亲领导参加,这有助于宗亲事业的发展。在贵州,据了解,潘发义、潘发滨主编过《黔中潘氏家谱》.潘克辉主编过《遵义潘氏家谱》,潘义昌主编过《黔东南飞云洞潘氏家谱》等。我所了解的贵州宗亲企业家潘仕球、潘伟平等。贵州筹备成立文化研究会时,曾拜访过贵州民族学院原院长潘世均和贵州农科院潘家文等宗亲领导,他们说成立文化研究会,你们研究什么课题?搞联谊会还可以。但贵州潘氏文化研究会还是成立了。我想,很多省都有在家谱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宗亲、也有更多的宗亲企业家,包括更多的宗亲领导。有很多宗亲也是热心宗亲事业的,只不过他们都是以事业为重,没有时间罢了。但如果大家群策群力,同心协力。即使在工作中有争论分歧,只要大家以大局为重,也会达成共识的,即使达不成共识,只要求同存异。我想,我们的宗亲事业一定会办好。我们潘氏家族在现代社会来说,已经落伍。我们还背负历史的沉重包袱,潘仁美、潘金莲的名誉问题,千百年来一直在潘氏的子孙中,有一种挥不去的阴影;在中国的政治舞台上,中央候补有一两个,委员一个也没有啊。由于中国特色的历史、社会、国情,让我们成为一个联系紧密的群体,我们别无选择。我们必须精诚团结,同心协力,办好我们的宗亲事业。我们才能在中国的百家姓中,有自己的一席之地,我们潘氏也才能立足在世界之林。我相信,在先辈们已开创的事业中,我们这一代人也同样会有更优秀的宗亲,带领我们前行,在艰苦卓绝的奋斗中,自强不息,去完成先辈们未竟的事业。




我们需要一个怎样的罗氏宗亲组织
  
   近一年多来,全国广大宗亲热议和关心罗氏宗亲会组织工作,在大家的大力支持与积极参与下,全国宗亲会换届筹备工作也已启动,应该说有了很大的进展和共识,得到了各省宗亲的好评,工作进入了新的阶段,也有很多热爱并关心罗氏族业及宗亲联谊会换届工作等发表许多建设性意见或批评,意见也是中肯的,也感谢大家的肯定与鼓励!
   我们到底需要和希望建设的一个怎样的宗亲组织?也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问题!
    我们是建设一个组织架构完整,有执行力,能真正为宗亲开展服务,引导和推动罗氏事业发展的组织?还是只需要一个松散型的,大家联谊性的组织?这决定了我们工作的方向和工作的方式。
    中华罗氏宗亲联谊会成立五年来,做了很多卓有成效的工作。尽可能兼顾多方面,做到既把握大方向,也注重开展活动形式多样性。每年组织安排各省各地区宗亲联谊活动,扩大了影响,进一步推动各地宗亲组织的工作;增进其对当地宗亲的凝聚力和号召力。各省宗亲会相继成立。五年来其间虽有不足,但功绩不能否定,我们要维护,更不要抵毁它的信誉。
   但不管采取怎样的工作和工作方式,终归是要在“民间性”和“正规化”间有所侧重的。目前的发展,更应适当地偏“正规化”方向发展。现在各省罗氏工作还处在起步阶段,一方面应该积极扩大联系广大宗亲,把大家尽可能地团结凝聚起来,而另一方面则更要注重提高工作层次,建立完善组织结构,将工作更多地在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政策和提高我们服务宗亲的能力建设上多下功夫。这些年来,我们宗亲工作与活动的印象,往往认为偏向流于草根性,聚会式,活动层次不高。高层次宗亲少于参加此类活动的现象。在宗亲活动本不应该有高低贵贱之分!但同时不可回避的是,任何一个组织其作用和影响力的发挥,往往必然主要依靠组织中有代表性的人士以及许许多多乐于为其奉献和作出努力的人士,社会也常常是根据一个组织中能吸引多少高层次成员,以及一个活动是否能有高起点和适度“正规化”来做出评价的。
     中华罗氏宗亲联谊会的性质是自发组织的民间公益性社团组织,在自愿的基础上倡导组建的,它是在国家法律允许和自定《章程》中规范行为,《章程》明确了会员的权利和义务,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自愿参加等相应条款,民主、公平、公开都在《章程》中进行了规范。他更侧重于血缘和文化的认同。也是全国广大罗氏宗亲对家族事业的认可。更是一种担当,也是历史的责任。你认可他他就存在,不认可也不会强求。他不代表全国所有罗氏,也不代表你,他代表的一个被认可的组织。当大家正为罗氏事业奉献财力物力,把时间和精力都放在社团的组建和发展上,我们不应该指手画脚,说些刺耳风凉话,我们在提出批评或建议的时候,应坦诚相待;既然你已认定了罗氏宗亲联谊这项事业,就该维护它,更不要抵毁它。否则自毁信誉。
   加强罗氏的团结也是第一要务。五年前的南昌会议首先举起了“中华罗氏”这面大旗,也得到广大罗氏宗亲的认同和认可。当然,也有人想另树旗帜,你也不可能去干预,只要你能干一番事业,得到广大罗氏认可,也未免不是一件好事。但如果企图控制宗族组织平台,挟杂着个人私利,肢解“中华罗氏宗亲联谊会”组织。破坏大联合、大团结的良好形势,挫伤广大罗氏宗亲的热情和积极性,并冲击、扰乱了全族宗亲的宗族事业,绝不可能为广大宗亲所容许。目前各省宗亲会相继成立,他们都认同“中华罗氏宗亲联谊会“这面大旗。这是一个大团结的大好局面。有些省目前成立二个省级宗亲会 ,虽有不和谐,但也是好事,只要谁真正为罗氏事业在奉献他就一定会得认可。有些省宗亲会虽成立较仓促,但他首先树了旗。倡导者和组织者并不具备全能,早就发出邀请,争取农工商政企文各界有爱心又有奉献精神的罗氏族人参与,热心族业发展者应自愿申请加入,履行相关义务,获得会员权利,具有发言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共谋大业。你不能因此否定他的合法合理性。民意和民主,有若干解读,各自都在标榜是正宗民意民主,显然把宗亲会的民意民主放大为一千三百万罗氏族人的民意民主,这或许是冒进了。有些东西在宗亲会内谈似手更为妥当。
    罗氏宗族事业是一个前无古人后天来者的大事业。没有胸怀,哪有平台,没有格局,哪有疆域,没有大愿,哪有大业。只有秉承一心为公,才能得到全体罗氏宗亲的认同,只有做到心中无我,才能振兴祖先伟业。

中华罗氏宗亲联谊会  罗建平
二0一五年十一月七日于广州



论互联网给宗亲组织建设带来的新机遇
作者:同族汇-裘晓东  

引言:宗族文化是同宗、同族经过千百年的提炼和整理约定成俗的民俗文化,这是中国特有的传统文化。但是如今,很多的年轻人却对我们的宗族文化了解甚少,所以,传统宗族文化如何传承和发扬光大,成了实实在在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问题,亟须 21 世纪的我们认真的思考和解决。同时,在 21 世纪的今天,互联网已经高度发达,人与人之间的联系也更多的依赖于互联网这一快捷方便的工具,而各级宗亲组织作为宗族文化的主要传播者如何利用好这一工具,也值得我们今天来好好的研究和探索。  在目前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今天,人生信仰的缺失已成为国人热议的话题和仁人志士的担忧,而宗族文化作为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之一也日益收到党和国家的重视,重拾宗族文化,丰富国人精神世界,建立人生信仰,也成为当前各级宗亲组织的重要工作。那么,作为宗族文化传播者的宗亲组织目前又面临着哪些困难和问题呢?我个人认为主要有以下五点: 1、搞活动,聚人难,修家谱,找人难。 2、做公益,要钱难。 3、圈子小,发展遇到瓶颈 4、功能单一,宗亲的参与热情不强 5、组织松散,凝聚力不强。 那么,出现这些问题的根源又在哪里呢?我个人认为可以从以下七个方面来一探究竟: 第一方面,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人员的流动性大大增加了,这个按照以往一定地区聚集而居的宗亲大家族越来越少,这就为搜集个人信息带来了极大的难度,搞宗亲活动或修家谱的成本大大提高。 第二方面,以往的宗亲组织的经济来源主要是以宗亲的捐款,摊拍等方式为主,一旦经济大环境出现下行,导致宗亲企业经营效益降低,资金来源往往难以为继,而宗亲组织自身又缺乏造血功能,在做公益和文化传播的时候,往往捉襟见肘,施展不开。 第三方面,随着经济的发展,传统的宗亲组织功能也发生了改变,开始从以往的文化传承为主,渐渐开始向人脉资源积累,进行商业活动为主的特点。宗亲组织的核心圈子也基本上以企业家人群为主,文化的味道越来越淡,传统宗亲会日益成为有钱人的商业聚会。 第四方面,因为宗亲组织的功能单一(结识人脉资源为主或者文化,公益为主), 经济来源不稳定,人员结构较为单一,缺乏让最广大宗亲加入组织的结合点,造成广大宗亲或无法进入宗亲组织或参与宗亲组织的意愿不强。 第五个方面,由于宗亲组织更多的是一个公益文化型组织,并没有一套完整的人员管理体系,广大宗亲往往来去自由,有利则来,无利则散,缺乏留住广大宗亲的那么一个综合性的平台。 第六个方面,如今,由于私有经济的发展壮大,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过程当中,中国思潮也由过去的集体主义逐渐向个人主义转换,再加上西方文化的渗透和影响,造成中国宗族观念的意识不强,整体淡漠。


第七个方面,中国从传统农业型社会转型到工业型社会过程中,随着劳动力关系的转换和金钱至上等观念的影响,也让国人的宗族意识逐渐降低。

网络视频行业在发展期间,一直被宽带、版权成本以及相对单一的盈利模式所困,绝大多数视频企业处于亏损状态,但  随着行业的逐步成熟,这一情况有望得到改观,目前从整个视频行业的发展态势来看,视频网站接近盈利边缘,“钱景”越来越光明。 通过以上数据不难看出,互联网几乎覆盖了各个行业,各个年龄段,以不同的业态影响着国人的方方面面,自然,我们的各级宗亲组织同样可以利用互联网工具来管理发展壮大组织。 那么互联网工具具有哪些优势呢?我个人认为互联网具有以下特征和优势:
1、实现资源共享,互联网可以让全世界的人民共享资源,最大限度的节省成本,提高效率。
2、打破时空的限制,随时随地可以建立联系。
3、实时交互性,可以随时随地找到自己感兴趣的内容,进行学习和交流。
4、满足用户的个性化需求
5、让工作和生活更加方便和人性化
6、公平性,互联网上发布和接受信息是平等的。

那么我们又该如何将互联网的优势与宗亲组织进行一个很好的结合,以促进宗亲组织的发展呢?我觉得可以从以下八个方面进行着手:
1、 打造互联网宗亲管理平台,宗亲组织通过互联网将散居各处的宗亲信息纳入互联网平台进行管理,方便查询和寻找宗亲信息,大大降低修家谱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
2、 打造互联网宗亲文化平台,通过互联网将宗族的家训家风,名人榜样,优秀人物,先进事迹等正能量的信息,通过平台进行发扬光大。
3、 打造互联网宗亲交流平台,实现宗亲之间的实时无障碍交流,快速找到想找的人,并打造适合自己的圈子,进行交流活动。
4、 打造互联网宗亲商业平台,建立相应公司对宗亲资源通过各种线上,线下的整合,并通过特定的商业策划,满足不同宗亲的各种产品需求,信息服务需求,资源需求,人脉需求,资金项目需求等各种需求,从而实现取之于宗亲,用之于宗亲的良性循环。
5、 打造互联网宗亲公益平台,通过互联网信息的高速化和透明化,进行更加具有针对性和高效率的互帮互助,真正做到把钱用在刀刃上,让每一个困难宗亲感觉到宗亲组织的温暖。
6、 打造互联网宗亲娱乐平台,通过虚拟化场景的设计,制作一些与宗亲相关的娱乐功能,通过寄情于乐的方式,在不知不觉中接受传统文化的洗礼。
7、 打造互联网宗亲分享平台,三人行必有我师,将广大宗亲的经验,知识等进行最大化的分享,并对分享者进行一定的奖励。
8、 打造互联网宗亲祭祖平台,通过虚拟场景设计,可以将线下的一些活动互联网化,让更多的宗亲可以参与进来,提高宗亲凝聚力。

宗亲组织作为一个公益性文化性组织,应该发挥他的特定功能,但同时也应该建立起自己的造血机制,庞大的宗亲人群本身就是非常好的资源,通过互联网工具将这些资源转换成实实在在的真金白银,既解决了宗亲组织存在的一些固有问题,又能够带来一定的收益,从而建立起一个聚人,聚情,聚财的宗亲生态圈。 目前,其实已经有不少宗亲组织开始自觉不自觉的拥抱互联网,比如,都会有自己的官网,微信公众号,QQ 群等等,利用这些互联网工具来组织,交流,传承和发扬宗族文化。但是,宗亲组织作为一个社群,通过互联网可以做的事情要远远多的多。完全可以通过互联网打造成功整个宗亲生态圈。既可以做到文化的传承,实现互帮互助,也可以通过


一定的商业化来反哺公益和文化传承。可以说,目前互联网领域的所有业态模式,都可以运用到互联网+宗亲的领域。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会有越来越多的宗亲组织拥抱互联网,也会有更多更好互联网工具来满足宗亲组织的需求。宗亲组织也将在互联网环境下获得新的发展机遇,得到发展壮大,并更快更好的传播中国优秀的宗族文化。  

参考资料:CNNIC  《第 36 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






巩固和发展邓氏宗亲组织管见
作者:邓忠文 | 来源:邓氏宗亲网

                        
邓氏宗亲组织是指一定范围内的邓氏宗亲为修辑邓氏族谱祠庙及联谊联商自愿结成的非盈利社会团体。包括邓氏祠庙理事会、邓氏族谱编修委员会、邓氏宗亲联谊会、邓氏文化研究会等。按照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邓氏宗亲组织应依法注册登记。

                       
海外境外邓氏宗亲组织成立较早。台湾邓氏宗亲总会(成立于1974年10月9日其前身为1963年成立的台北市邓氏宗亲会,现为两会一块牌子)丶香港邓氏宗亲会(成立于1949年)丶泰国邓氏宗亲总会等都是依法注册获政府批准的宗亲组织,不仅运作规范,联系广泛,活动频繁,其突出特点是会产丰厚,实现了部分会产出租,以租(补充)养会。加拿大邓高密公所丶马来西亚沙巴州邓氏宗亲会丶马来西亚山打根邓氏宗亲会丶马来西亚砂拉越邓氏公会丶新加坡邓氏宗亲总会丶美国旧金山邓高密总公所丶美国三藩市邓高密总公所等,都是办得有声有色的海外邓氏宗亲组织。

                        
随着我国四化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大好形势,国家对社会团体登记管理的政策也越来越开明开放。各地宗亲组织如雨后春笋,频频问世,蓬勃发展,邓氏宗亲组织也迅猛发展。

                       
河南省邓州市委市政府,依托市名”邓州”这块招牌,支持成立邓姓文化研究会和邓氏宗亲联谊会,以市文广局为依托岀版发行《邓姓文化>>杂志,并大兴土木兴建”邓国春秋囯”,籍此来吸引全球邓氏宗亲,宣传邓州,促进招商引资。笔者认为,即使邓州作为古邓国国都--最早的邓姓之源还有异议,即使有人认为邓州政府参与邓氏宗亲亊务有功利目的,但是,这一切,客观上推动了国内外邓氏文化研究的深入和邓氏宗亲组织的发展。

                       
广东河源邓氏宗亲会、湖北省邓氏宗亲会、深圳市邓氏宗亲会、湖南省邓氏文化研究学术委员会丶河南新野邓禹文化研究会等邓氏宗亲组织,在各地邓氏精英的精心组织丶无私奉献丶辛勤运作下,广大热心宗亲大力支持下,都各具特色,在研究传承优秀邓氏文化,团结广大邓氏宗亲联谊联谱联商等方面作出了重大的贡献。

                       
特别是深圳市邓氏宗亲会,不但与国内外邓氏宗亲组织和邓氏宗亲互动频繁,其主办的《邓氏宗亲网》敢于公正的发表不同观点的邓氏文化研讨文章,还于最近筹资400多万元,在布吉购置了200平米做会馆并将于2014年12月15日隆重开張。

                  
但是,国务院频布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一邓城遗址所在地的湖北襄阳市,至今都没有邓氏宗亲组织,邓城遗址的保护开发没有邓氏宗亲的参与,市政府完全交由开发商打理;湖南湘乡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一邓元侯祠所在的湘乡市,宗亲组织也很不健全,抢救性保护和修缮邓元侯祠,呼吁近十年,至今没有启动。
                       
还有一些邓氏宗亲组织,空有其名,机构不健全,活动不规范,对本支本地的邓氏迁徙源流、族史族谱、世系行派无人研讨,有的甚至误认祖籍祖宗。更有甚者,开展宗亲活动完全出于功力目的,甚至听不得不同意见,容不得异见宗亲,完全背离了传承祖德丶敦亲睦族、共建和谐的宗旨。

                        
如何顺应历史潮流,正视存在问题?如何巩固和发展邓氏宗亲组织?笔者思之良久,拟就如下管见,抛砖引玉,与宗亲们共商共勉。

                       
  一是要选好主要领头人。主要领头人是指法定代表人即会长,他必须具备德高望重丶大公无私丶热心族事丶能抽出一些时间丶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四者缺一不可。可以说会长是否具备以上四条,直接关系到宗亲组织的成败。所以发现并推选好会长是办好宗亲会的首要问题。因为宗亲会是一个松散型的民间组织,参会意味着奉献,若完全出于功利目的,三分钟热血之后,定会离心离德。哪还谈得上以身作则,带领队伍前进。纵观办得较好的宗亲组织,都是以领头人德才兼备,热心奉献为前题。

                       
  二是要建设一支核心团队,这是办好宗亲会的第二个基本条件。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一批热心族事的各界精英和各方面人才组成的核心团队,其中应有政商律史界的知名人士,应有史学专家和学者,应有一批邓氏企业家,还要有对族史族谱较熟悉的宗亲、在宗亲中有号召力的宗亲、熟悉网站管理和会刋编辑的宗亲和具有较好文字功底和写作水平的宗亲。他们中有的可担任名誉职务或顾问,提供智力和财力支持,有的应担任实职,协助会长开展日常工作,保证组织正常运转。

                       
三是要有一个家,这个家是指固定的办公场所,最好是自建(或购置)的会所或祠堂,可以办公丶聚会,可以待客丶藏谱。有条件的还可以设邓氏先祖纪念室丶邓氏名人风彩展,甚至设宗亲茶座丶阅览室、书画室丶宗亲商会丶扶贫奖学基金会丶邓氏企业写字楼等等。把宗亲组织办成宗亲之家,办成邓氏宗亲的宗谱研讨中心丶文化娱乐中心、联谊联商中心、扶贫奖学中心。有些事业还可以外包外租,如食堂、招待所、茶座等,所得收入, 作为办会经费和扶贫奖学基金的补充。

                       
四是要健全规章制度和组织构架。严格按程序编修章程,由会员代表大会或理事会通过方为有效,不能朝令夕改。所有成员都要严格遵守章程,不符合章程的行为要及时纠正。要明确宗旨和目标及机构人员设置。各项规章制度,要明确具体,便于操作。要规范各类人员职责,特别是财务管理必须收支分开、钱帳分开,扩收节支并坚持严格审批,公开透明,接受捐赠人和会员监督。

五是争取正式注册登记,走合法办会道路。现在全国各地邓氏宗亲组织应有上百家,经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注册登记的似乎只有福建省姓氏源流研究会邓氏源流研究分会,湖南省邓氏文化研究学术委员会,河南省邓州市邓氏宗亲会和邓姓文化研究会等几家。有很多邓氏宗亲组织虽然搞得有声有色,但因种种原因仍暂未注册登记,究其原因主要是许多地方的民政部门主管人员,思想不够解放,仍然把宗亲会问题看做是政治问题,把宗亲组织视为封建团体,认为其对社会无积极意义。担心为万一发生的宗族纠纷担责,因而拒绝受理或一再拖延。这种面对众多宗亲组织却视而不见,放任不管的行为,是违反国家《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典型的不作为。对此,我们要与有关部门多沟通,依法争取,也可以作些变通,尽量以”邓氏文化研究会””邓氏源流研究会”等名称申报。

                        
六是以传承优秀传统文化,激励邓氏后人发展进步为最高目标,以联谊联商联谱为形式,促进各种邓氏文化研讨和交流活动的开展。     
                 
                        
以南阳堂为号的华夏邓氏,始自曼公,兴自禹公,历3200多年繁衍生息,如今已遍布全国,散居全球,约800万之众,从百家姓中的34位上升到29位。邓姓历史名人众多,彪炳于史册者即有200余人。东汉的邓禹,
                        
经过3200多年沉淀的邓氏文化,更是辉煌灿烂,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湖北襄阳市邓城遗址,河南邓州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吾离冢,河南新野县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三泉陂禹公故居遗址,湖南湘乡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邓元侯祠,等一大批邓氏文化遗存的精品和珍品,正成为今天保护开发研究邓氏文化的重要依托。各种族史族谱中的家箴丶家训丶劝勉诗更是从不同侧面展现了邓氏的家教家风的正能量,教导和勉励邓氏子孙守法爱国,忠于职守,敦亲睦族、尊长爱幼,勤俭持家,戒贪戒奢,扶贫济困,无私奉献,使我们受益无穷。我们要始终牢牢把握传承优秀邓氏文化的大方向,通过联谱联谊联商,激励邓氏后人和谐发展和进步。

                        
联谊就是通过聚会、祭祖、走访来联络宗亲间的感情,交流敦亲睦族丶传承族规家训、管理修缮祠墓和祠产会产的经验,建立和谐的族亲情谊。

联谱是保护开发邓氏文化遗产,传承优秀邓氏文化的系统工程。必须从最小分支的族谱修编开始,既要逐户调查,力争不遗不漏,又要旁征博引,去伪存真,疏理脉络行派,考证迁徙源流,尽量纠正老谱中可能存在的谬误与缺憾。为更上的分支和区域性联谱创造条件。至于省级和全国性联谱,更需待主要分支族谱的完善及史学家们的倾心论证,方可起步。这恐怕需要几代人的努力。

                       
至于联商,应该是当前办好宗亲组织的必要形式和必然结果。所谓必要形式,是办会除了要人力要智力外,要财力是个大前提,靠会费,有限;靠捐献,是主源,但绝大多数宗亲并不富裕,老让少数企业家一而再再而三奉献,也难启齿。如果通过宗亲联谊联商,促进邓氏企业发展壮大,甚至新建宗亲企事业,必然广开财源,引导企业家反哺宗亲组织,恐为上策。唯此,才能形成有钱出钱,有力出力,人人还来出主意的局面,才能促进办会宗旨的实现。

                       
七是求同化异、求同存异,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敦亲睦族共建和谐。俗话说:人上一百,形形色色。要团结广大宗亲共办族事必须要有无私的胸襟和博大的胸怀,凡事要按章程按程序按职责分工办理,广泛征求意见,群策群力,商量着办。对于迁徙源流的分歧,对于祖先祖籍的考证,更要加强调研考察,不可偏听盲从,更不可唯我独尊,一言堂。要尊重历史事实。对于有历史定论又有足够文化遗存佐证的,不能随意推翻;对于只有部分史料,暂时没有足够文化遗存佐证的,要允许有不同观点争鸣,不能将自己的观点强加于人。特别要反对以观点划线来分裂宗亲队伍,甚至对不同观点的宗亲进行人身攻击。在宗亲组织之间和宗亲之间交流时,要求同化异,暂时化不了的要求同存异。在联谊消息报道时,要尊重异见者,不要动不动就把所有来访者,统称为回祖籍,谒祖先。实际上,哪怕是从曼公起的古邓国,也是一片广大的土地,不可能八百万邓氏的先祖都出自于如今的一个县市;西周春秋至东汉,曼公后裔不可能只有邓晨邓禹一支。商周春秋至东汉1300多年,繁衍40多代,东汉到隋唐又有约600多年,应繁衍约30代。而一些关于古邓国国都一一最早的邓姓之源的讨论,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本是好事,却因为一些人的胸怀气度不够和目的方法的欠妥,导致宗亲组织之间和宗亲之间感情受挫,行为上与敦亲睦族、共建和谐背道而驰。这种现状不应延续和发展。

                       
宗亲们,让我们摒弃狭隘观念,摒弃功利主义,摒弃个人成见,求同化异,求同存异,携起手来,巩固和发展邓氏宗亲组织,把敦亲睦族汇入共建和谐的大海,把振兴邓氏纳入振兴中华的伟业吧!

                  

修谱建祠,如何让宗亲有更多参与感,归属感和获得感?
2016.11.07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18-6-10 08:41:32 | 只看该作者

修谱建祠,如何让宗亲有更多参与感,归属感和获得感?
2016.11.07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rchiver|手机版|当代吴氏  

GMT+8, 2024-12-22 18:51 , Processed in 0.188254 second(s), 1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Licensed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